枉死的張姓婦人(三十九歲)是國內第二十六起新流感死亡病例,平日健康、無潛在疾病,她與丈夫宋振中結婚十三年,在北縣三重市租屋,宋振中有心臟病宿疾無法工作,家中經濟全靠從事推拿按摩的妻子支撐。痛失愛妻的宋振中昨強烈質疑醫師延誤病情,並指控當他將妻子死訊告知對方時,這名醫師竟嗆:「頂多出殯那天我去上香!」他除要求醫師賠償,也希望司法釐清愛妻死亡真相。
涉嫌醫療疏失的「宏新101診所」位於三重自強路,今年八月才開幕,院長譚國榮(六十歲)。對於他被送辦,他昨竟怒罵:「可惡!」他認為是衛生當局宣導不足加上病患與家屬輕忽疾病,才導致患者死亡,他還大言不慚地說:「我沒錯!」
北縣衛生局調查,張婦十一日出現發燒、咳嗽及全身痠痛等症狀,十三日到宏新101診所就醫,經新流感快篩確認陽性,但醫師譚國榮卻以無克流感藥物為由,也未開立處方箋,反將她留置診所打了四瓶點滴。
張婦丈夫宋振中說,當時譚說:「妳這個只要打打點滴就會好,不需要用克流感。」還說克流感要自費,所以僅開感冒藥及打點滴,要他妻子隔天複診再打點滴。他說,後來看妻子病情愈來愈嚴重,於是到另家診所就醫,妻子才被轉診。
北縣衛生局指出,十五日張婦轉往北市中興醫院急診後,隔天插管轉進加護病房,仍在本周二因多重器官衰竭不治。
宋振中說,妻子猝逝後他和妹妹到宏新101診所詢問譚國榮,譚卻對他說:「你們來要幹嘛我很清楚啦!你們就是水準低,不了解醫療的狀況,我沒有疏失,要我負責任的話,頂多出殯那天我去上香!」不但沒道歉,還態度惡劣。
譚國榮昨先是喊冤說,十三日張婦就診時已發燒到攝氏三十八點九度,當天因診所合作藥局已無克流感,才沒開克流感,但他依病情開立抗組織胺藥物,並口頭建議轉診,但死者隔天還去上班。針對家屬另指控他得知死訊後卻冷血反嗆,至今晨零時《蘋果》截稿前,無法取得譚國榮相關回應。
北縣衛生局醫事管理科長楊耀城表示,譚國榮明知病患經快篩為陽性,卻未開立處方箋給病人,已嚴重剝奪病人權利,經調查後認為,譚已涉嫌嚴重危害病人轉診權益,因此將譚送辦。
生產克流感的羅氏藥廠發言人蔡朝正昨說,國內克流感供貨充足,無缺貨。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副局長周志浩說,衛生署日前欲釋出二十五萬人份公費克流感,各地衛生局僅領走兩萬三千人份,顯見無缺貨。
周志浩強調:「若合作藥局沒克流感,醫師可考慮釋出處方箋,讓病人到健保藥局拿藥,或開立轉診單,讓患者到他院看診。」他並說,全國一萬五千家醫療院所有三千多家類流感特別門診,備有快篩試劑、克流感,民眾可致電疫情專線1922查詢。
對於這起悲劇,感染症醫學會發言人李秉穎說,輕症患者快篩陽性,公費給付克流感,衛生署未強制一定要給藥,但「醫師通常都會給,因輕症可能隨時變為重症。」藥師公會全聯會已要求各縣市公會成立克流感調度中心,民眾可持處方箋至社區藥局領克流感,若藥局無法供應,可致電各縣市公會,由公會調度。
國內出現醫師延誤病情害死新流感病人,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昨痛心說:「這樣民眾應該信任誰?這是醫師專業責任與倫理的問題,根本就是專業的傲慢!」
據疾管局監測,昨新增六例住院病例,年齡介於八個月到十八歲。病例達到四百零一人,死亡人數二十六人。
10/11 張姓婦人出現發燒、咳嗽及全身痠痛等不適症狀。
10/13 張婦到台北縣三重市宏新101診所就診,新流感快篩陽性,但診所院長譚國榮未依規定開克流感藥物,僅開感冒藥和施打點滴。
10/15 張婦轉往北市中興醫院急救。
10/16 張婦病情惡化轉入加護病房。衛生署疾管局確定張婦為新流感住院病例。
10/20 張婦因多重器官衰竭不治。
10/21 北縣衛生局約談譚國榮。
10/22 衛生局認為譚國榮確有疏失,將他依業務過失致死函送。
資料來源:台北縣衛生局
院長:譚國榮
開業時間:2009年8月
地址:台北縣三重市自強路一段56號
資料來源:台北縣衛生局
Q:有咳嗽、流鼻水等症狀,是不是得了新流感?
A:一般民眾無法區分,現有類流感症狀者僅約3成是新流感或流感。一般感冒不會高燒、全身痠痛,民眾應就醫,勿自行買藥服用。
Q:哪裡可做快速篩檢且也有克流感?我有感冒症狀,為何醫院不幫我做快篩?
A:快篩僅是醫師診斷工具之一,非患者都要做快篩,醫師據病患症狀研判是否做快篩(高燒、肌肉痛、倦怠,排除單純流鼻水、扁桃腺炎與支氣管炎)。全台有3000多家醫療院所提供有快篩試劑、克流感的類流感門診,可致電1922洽詢。
Q若快篩呈陽性,就醫診所沒有克流感,我該怎麼辦?
A:可請醫師開轉診單到大醫院看病,或由醫師開處方箋到藥局領藥,若藥局缺藥,可請藥局聯絡地方藥師公會調度藥物。
資料來源:李秉穎醫師、北縣藥師公會、疾管局
適應症:新流感、季節流感
對象:1歲以上(未滿1歲或孕婦,政府已緊急授權讓醫師使用)
機轉:神經胺酸抑制劑,可抑制病毒複製
副作用:約1成有噁心、嘔吐、腹瀉、胃痛,極少數有支氣管炎、失眠、眩暈
注意事項:
.屬醫師處方用藥,自行購買或濫用恐致抗藥性或吃到偽藥
.最好在發病的48小時內服用
.應配合醫囑,完成5天的用藥療程
抗藥性:
.我國有1例抗藥性病毒株,屬個案,是全球第10國、第36起通報案例
.若有抗藥性,可使用第2線藥物「瑞樂沙」
資料來源:李秉穎醫師、疾管局、《蘋果》資料室
點我訂閲新聞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