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檢舉亞洲大學旁這棟有許多該校學生居住的大樓六、七樓是違建(藍框處)。邱植培攝
據亞洲大學校方統計資料顯示,承租在該社區的學生多達三百多位,其中住在違建樓層的學生有二十多人,目前校方會針對這二十多位學生依承租合約輔導轉到合法、安全的處所承租,不建議學生繼續承租違建,以免發生危險。
中華大學營建管理研究所教授余文德表示,違建的樓層與合法樓層若是一次施工完成,其建築結構安全性就會比二次施工來得好;律師郭隆偉則表示,屋主向建商購屋時若知道六、七樓是違建,就無法向建商求償,而違建若違害住戶安全,建商恐涉及公共危險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台中市都市發展處使用管理科長紀英村說,頂樓加蓋違章建築一直都有,一般常見加蓋一層樓,但實際執行拆除時也有增蓋兩樓、甚至三樓者,但「並無統計數據顯示在學區附近違規加蓋情況特別嚴重」。紀科長還指出,使用樓層如與申請使用執照不符,市府會開改善單要求限期一個月內自行拆除,未如期拆除則執行強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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