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職員不足 北縣16校挨罰

出版時間 2009/10/12
光華國小教務主任陳建志說,因無身障人士來報考,導致學校被罰款。洪玲玲攝
光華國小教務主任陳建志說,因無身障人士來報考,導致學校被罰款。洪玲玲攝

據縣府勞工局資料顯示,師生人數全國第一的北縣光華國小,目前便因身心障礙教職員不足法定的四名,上個月接獲公文,要求每月繳交近七萬元罰金,且採連續罰,延遲支付須加計利息。該校教務主任陳建志無奈地說,並非學校不願聘請,而是招聘多次,共三十多個名額,報名表上甚至載明身心障礙者優先錄取,「但半年下來,都沒等到人來報名。」
陳建志說:「要找到四名身心障礙者,短時間內真的沒辦法。」他表示,目前罰款只能從學校的辦公事務費中支出,若連續處罰到年底,屆時校內的粉筆、燈管、飲水機維護費等總務費用,學校恐怕都無法支付,「除身心障礙者無法因新法施行真正受惠,全校四千九百多人的權益也大受影響。」

北縣教師會理事長李榮富表示,新法上路前,教師的任用都被要求「身心健康」,造成領有殘障手冊的教師原本就不足,何況家長能否接受體育老師是肢體障礙者,也是得面臨的考驗,他建議,未來透過修法,可將教師列為與軍警人員相同,排除須任用身心障礙人士的條件。

立法委員黃志雄也說:「政策和執行的落差,使得學校被罰,真的很冤枉!」呼籲應透過立法加註條文,避免顧此失彼。縣府教育局亦坦承,身心障礙者保障名額是依新法規定實施,在現實上有其困難,擬請內政部考慮排除教師計入身心障礙員工總人數,但也有官員透露,這波遭罰名單,都是身障員工不足額的學校,「有志從事教職的殘障者,不妨多留意這些學校的職缺。」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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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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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提供:北縣市勞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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