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光定內規 司機打手機記大過

出版時間 2009/10/11

國光客運新規定,司機開車時不得撥打手機,否則記1大過,違規打手機通話每增1分鐘,加記1小過;開車時雖可用免持耳機或麥克風等接聽手機,但每班車限接3通,每次通話不得逾1分鐘,否則記1大過,通話每增1分鐘,加記1小過,當日累計達3大過者將解僱。

不願具名的國光司機抱怨:「講59秒鐘電話可以,超過1分鐘就要記大過,接聽公司或家人重要電話還要計時,簡直是亂搞。」統聯客運則規定,司機只能用免持聽筒接聽手機,雖未規定通話時間,但也要求長話短說、不得聊天。
國光客運業者回應,曾接獲乘客投訴司機開車講電話,恐影響行車安全也干擾乘客安寧,且大客車事故大多源自精神不濟、分心、跟車太緊而來不及煞車,考量安全才祭出重罰,「就算只發生一次事故或影響一條人命,國光都承擔不起。」
民眾林珮琪說,除非車子或乘客有狀況須回報公司,否則司機開車最好不要講電話,以免分心,乘客看到司機講手機難免害怕。

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總幹事周佳君認為,重大交通事故大多是疲勞駕駛或車輛故障,很少聽過司機講手機肇事,且講電話逾1分鐘就記大過,講久一點還可能被解僱,「太誇張,處罰違反比例原則。」
勞委會官員指《勞基法》規定,除非違反工作規章、勞動契約或情節重大者,才能解僱,但得依個案事實認定,若勞方認為資方不公平,可向勞工主管機關申訴。公路總局官員說,現行法令規定開車時,未用免持設備講手機可罰3千元,接聽電話難免會分心,加上客運搭載乘客多,希望司機盡量勿講手機。

◎法令規定:現行法令規定,開車時不得講手持電話(不包括免持聽筒或耳機),否則可罰3000元。
◎國光規定:
˙國光客運規定司機開車時不得用手機撥出電話,否則記1大過,撥出通話每增1分鐘,加記1小過。
˙司機開車時限用免持聽筒及麥克風接手機,但每班車限接3通,且每次通話不得逾1分鐘,否則記1大過,通話每增1分鐘,加記1小過。
˙單日累計達3大過即解僱。
◎申訴電話:勞委會0800-085-151
※資料來源:國光客運、勞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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