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一看菜單價錢,就要收100元,哪有這種事。」黃先生說,8月底全家6人前往金瓜石遊憩,途經位於山尖路藝棧民宿餐廳,發現餐廳有露天庭園,於是決定入內用餐。入座後,一名婦人拿菜單讓他們點餐,但他們一看一份套餐要價400多元、牛排一客要700元以上,認為價格太貴欲起身離開,婦人卻要求支付每人100元的賞景維護費。
黃先生當場提出質疑,婦人卻稱,入口及庭園內都有公告。他才注意到有告示牌,註明每人最低消費160元,純賞景每人100元維護費等。雖覺不合理,但因與婦人爭論無效,為息事寧人,他們只好各點一杯飲料以達最低消費,不過深覺業者做法不當,於是向《蘋果》投訴。
9月11日下午記者前往藝棧測試,入口處招牌上並未註明收費標準,稍微搜尋才在低矮草叢下看到一個告示牌,有註明純賞景每人100元維護費,入內後庭園旁也有一較顯著告示牌公告收費標準。一名婦人指引記者入座及介紹餐點,隨後記者說不願消費要離開,整個過程才歷經2分30秒,這名婦人仍開口要記者支付維護費。記者質疑,剛入座根本沒賞景,她仍堅持收費。直到記者表明身分採訪,她才說不收這筆費用。
對於消費者的抱怨,這名不願透露姓名的婦人振振有詞地說,藝棧是風景區,且是私有地,對入內遊客收取維護費,自認做法無不妥。記者質疑,是否乾脆在入口賣票收費,避免遊客「誤闖」,她則回應暫不考慮。
北縣政府消保官楊舜惠說,即使業者事先公告,但消費者目的是入內用餐,看過價目後決定不消費,業者卻要收維護費,「顯失公平,消費者可拒付。」若業者不讓消費者離開,有妨礙自由問題,可報警處理,或先付款並索取收據,事後再用市話或手機撥打1950向各地消保官申訴。
1.用餐結束才告知加收服務費
2.使用餐廳發行餐券不找零
3.未點餐也得支付賞景維護費
1.付費索取收據,或拒付並
2.若付費,可檢附證明,手機或市話直撥1950向消保官申訴報警
3.若協調不成,向法院提告求償
資料來源:消保官楊舜惠、《蘋果》資料室
陳小姐
學生20歲
我覺得收維護費不合理,不過應該還是會給錢,息事寧人。
陳先生
學生 23歲
收維護費用不合理,如果碰上了,我會直接離開。
林小姐
金融業 27歲
收維護費好像不太合理,不過如果老闆要求,仍舊會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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