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約糾紛 業者關人10分鐘

出版時間 2009/09/29
傅姓男子質疑業者擅拿個資續約門號,前往遠傳得和加盟門市詢問時,卻被關在店內十多分鐘。楊雅靜攝
傅姓男子質疑業者擅拿個資續約門號,前往遠傳得和加盟門市詢問時,卻被關在店內十多分鐘。楊雅靜攝

傅姓男子向《蘋果》表示,他的手機原使用和信門號,今年七月合約到期,至遠傳竹林直營門市將系統改為遠傳3G,數周後卻收到遠傳簡訊,指「用戶已參加遠傳續約專案,手機續約已完成申請」,他去電遠傳客服強調自己並未綁約,只轉用系統,客服人員告知,續約手續是經由得和門市完成,他再前往位在永和的得和門市詢問。
傅男說,店員告知是他原先的代辦通訊行,使用他當時簽妥的文件辦續約,所以申辦成功。

傅男獲知後相當生氣,因申辦的是和信,簽名的代辦合約也是和信系統,與遠傳門號無關,質疑業者擅拿客戶個資作業績。
傅男指出,稍後一名自稱姓曲的男主管走進店內,叫店長拉下鐵門,嗆聲「先關門再講」,他連忙要求開門,並打電話向友人及律師求助,被關在店內十多分鐘後,業者才讓他離去。傅男事後向NCC檢舉,並報案控告妨害自由,雙方調解時,傅男提出一百萬和解金,未達成和解。

傅姓男子不滿業者關人行徑,向警方報案控告妨害自由。楊雅靜攝

遠傳電信公關部昨表示,當事人求償一百萬元,無法達共識,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事發的門市是加盟店,公司絕不容許將客人關在店內,已要求加盟店提出說明,若查證屬實將作出處分,不排除撤銷其特約權。
律師林銘龍表示,未經當事人同意擅自使用個資續約,已涉《刑法》偽造文書罪,限制個人行動則有強制罪、妨害自由等罪嫌。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02)2700-1234
www.consumers.org.tw/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各地直撥1950
www.cpc.gov.tw/
◎國家通訊委員會(NCC)
(02)3343-7377
www.ncc.gov.tw/chinese/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02)2351-7588
www.ftc.gov.tw/
◎警察局:各地直撥110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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