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女童開黃腔 師捏鼻判拘

出版時間 2009/09/09
洪宗男因捏傷小六女生鼻子,被判拘役。胡瑞麒攝
洪宗男因捏傷小六女生鼻子,被判拘役。胡瑞麒攝

三十三歲的洪宗男曾任兩屆學校教師會長,現任北市教師會理事,他昨喊冤:「不公平,開驗傷證明的醫生就是女學生的爸爸,我承認有捏她鼻子,但只是輕輕一下,去年學校開教評會,其他學生說明事情經過後,我從記過變成口頭警告。」洪強調將上訴。《蘋果》昨無法與女童家長聯繫,不知其回應。

去年十月三日下午,洪老師在學童打掃時間,和讀小六的李姓女童對話,提到自己有妹妹在國外念書,洪指控女童回話說:「老師應該是有弟弟(指男性生殖器),怎麼會有妹妹?」洪認為女童出言不遜,叫女童:「過來!沒有看過那麼色的女生!」接著用食指和中指夾捏女童鼻子後抽回。
因女童否認有說過被老師指控的話,台北地方法院法官無從認定雙方當時對話,但根據現場其他同學指證,洪確有掐捏女童鼻子,且洪曾用相同方法處罰罵髒話、在教室奔跑的學生,因此認定洪的確捏女童鼻子成傷,並用「色」字辱罵女童,導致學生身心受創。

至於女童及家長要求洪賠償醫療、精神撫慰金三十萬元,並登報道歉的民事賠償部分,已另案審理。

洪宗男用食指及中指捏傷小六女生鼻子,女學生痛得當場落淚。

◎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02)23670151
◎學校教務處或校長室
◎各縣市教育局
◎教育部長民意信箱:140.111.34.51/EDU_WEB/sendmail/send.php?open
※資料來源:人本教育基金會、《蘋果》資料室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


《蘋果》全新四大主題新聞信 盯緊疫情及重要新聞 訂閱完全免費
點我訂閲新聞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