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靚認罪協商 檢拒買帳

出版時間 2009/08/05
陳致中(右)、黃睿靚(右二)認罪協商昨確定破局,兩人在扁迷支持聲中,臉色凝重離開法院。劉耿豪攝
陳致中(右)、黃睿靚(右二)認罪協商昨確定破局,兩人在扁迷支持聲中,臉色凝重離開法院。劉耿豪攝

法官昨最後就陳致中、黃睿靚、妻舅吳景茂夫婦的部分,改定下周四上午九時三十分再開庭。家住台南的吳景茂被問到可否配合,脫口說:「如果高鐵沒故障就可以!」昨由於高鐵再度出包誤點,吳話一說完引爆全場大笑。

致靚與吳景茂夫婦今年初已承認檢方起訴的洗錢罪行,合議庭法官昨下午開庭要檢方表態,檢方指四人犯罪情節重大、另有洗錢事實仍在偵辦(指二次金改部分),不宜認罪協商,卻隻字未提致靚尚未把錢從瑞士匯回台灣,是否為協商失敗的關鍵。致靚等四人的律師葉大慧見狀,請求重啟認罪協商,但蔡守訓回稱:「檢方職權,不便置評或給建議。」
蔡守訓接著徵得被告與其委任律師同意,要改按一般程序繼續審理,公訴檢察官林勤綱發言提醒:「未合法通知(致靚的)辯護人林志豪。」蔡補問致靚意見後,陳致中與葉大慧等兩名律師庭外討論,兩分鐘後改請擇日審理,葉說:「林律師說有些話準備講,要尊重他。」
林勤綱事後解釋,為避免程序瑕疵引發爭議,甚至出現判決違法,才會善意提醒。

林志豪昨受訪說剛好有事請假無法出庭,對檢方拒絕認罪協商,他委婉說:「人家如果本來就沒有協商意思,隨便找個理由也是可以啦。」林還說下周四不一定出庭,因致靚已認罪,辯護重點只有刑度,致靚被控罪名最重可判七年,認罪是希望能獲判易科罰金或緩刑。
此外,涉犯龍潭案貪污、洗錢案的蔡銘杰與涉犯南港案行賄、洗錢案的郭銓慶,昨上午出庭也被檢方拒絕認罪協商,理由為蔡的供述對案情發掘沒有幫助、郭涉案情節重大。
不過檢方指蔡銘杰自首幫扁家洗錢,又繳回分到的三千多萬元贓款,向法院求處蔡兩年徒刑、緩刑五年,並繳交一千萬元給國庫,另建議法官等污點證人郭銓慶捐三千萬元給國庫後,給予免刑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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