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姓婦人在警局問訊離去時刻意遮臉,不想被人認出。李菁豪攝
警方指出,王姓(57歲)婦人出身高縣林園鄉,父親任漁會要職,出嫁時給她百萬元「陪嫁金」,因此綽號「百萬」。
上月,鼓山分局接獲葉姓(60歲)女清潔工報案,指2006年她向王女借兩萬元,月息20分,還了10多萬元仍還不清,被迫簽25萬元本票;隔了1年連本帶利欠45萬元,只得將房子過戶給王婦老公抵債。
另有顏姓(54歲)主婦指控,前年借8萬元,還了1年還欠26萬元,後來王女見到她,竟將她脖子上的項鍊、手鐲拿走,充當抵押品。
警方發現,王女從事借款多年,若對方還不起,就到對方家中拿走喜歡的物品,如家電、衣褲等,由於被害人多屬中下階層,多不敢張揚。前天警方逮捕王女,起出8本空白本票、97張具名本票及大批衣褲。王女否認指控,但警方仍將她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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