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心郵差投遞不實 信遭雨淋

出版時間 2009/07/27
林小姐不滿花蓮壽豐郵局(右圖)郵差投遞信件時,屢讓信件露出信箱外(左圖),導致常被雨淋濕。投訴人提供
林小姐不滿花蓮壽豐郵局(右圖)郵差投遞信件時,屢讓信件露出信箱外(左圖),導致常被雨淋濕。投訴人提供

「每次都不把信好好的放到信箱裡!」花蓮壽豐鄉的林小姐抱怨,去年初開始,她發現郵差投遞信件時,都將信件露一半在信箱外,每逢雨天信件就被淋濕,有時帳單被雨淋濕,帳單繳款條碼無法判讀,擔心來不及繳費,還得自付掛號費請信用卡公司補寄帳單。

林小姐多次向壽豐郵局反映,並3度前往壽豐郵局,直至今年5月底,才有一名壽豐郵局稽查員帶著郵差親自到家中向她致歉,並允諾這樣的情形絕不再發生。她以為噩夢已結束,但7月初郵差又未確實投遞信件,令她十分無奈,「把信好好放到信箱裡很難嗎?」
花蓮壽豐郵局稽查陳子彬坦承疏失,指依郵局內部規定,為避免信件遭竊、遭毀損,郵差投遞信件時,須將信件完全放入信箱內,經查這名郵差因求快,才會未依規定投遞,已告誡這名郵差不得再犯。中華郵政郵務處投攬管理科股長彭俊武則說,會將這名郵差調至其他區段送信並加強考核,若仍未改善將不續聘,造成民眾困擾願致歉。

均衡律師事務所律師李鳳翺表示,郵差未依工作規定確實將信件放入民眾的信箱中,已造成民眾不便,經多次反映郵局仍未改善,「分明是老大心態!」民眾若因郵差未確實投遞信件而導致損失,也可舉證向郵局請求損害賠償。他建議,郵局除應加強員工訓練外,也應利用考核、職務輪調的方式汰換不適任員工,避免影響民眾觀感。

2009/07:花蓮壽豐郵局郵差投遞信件,未將信置入信箱中,民眾信件多次被雨淋,反映一年半未改善。
2009/03:桃園龜山文化郵局郵差寄信時,未核對代收人身分,竟將信件交給通緝犯代收。
2008/06:民眾掛號寄63萬元支票,竟遭台中郵局郵差當作垃圾丟入垃圾桶。
2008/07:高雄岡山、台中郵局郵差將掛號信寄還給寄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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