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鄰不睦 住戶早耳聞

出版時間 2009/06/08

這起男住戶告女鄰的竊電案,發生在「文化師苑社區」,是二○○五年新完工的國宅,附近有文化中心、高雄師範大學,高級住宅林立。

當地里長說,該社區因陸續有軍公教、中產階級入住,也有「高雄市最佳國宅」之稱。
兩人的官司同棟樓住戶幾乎都有耳聞,鄰居表示,陳女已經五十多歲,與鄒男相差了二十歲,幾乎可當鄒男的母親,也有人認為,這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但對於兩人鬧翻,鄰居也不便干涉。
律師郭憲彰認為,司法上也有因求償一元而打官司的案例,但是不論一塊錢或四塊錢,當事人所要彰顯的意義可能比錢的多寡更重大!
郭憲彰表示,該名男住戶可能是想給女方一個教訓,但是顯然訴訟的途徑走錯了,應該如法官所說的,由管委會出面,或者是在刑事訴訟上附帶民事請求對方登報道歉,成功的機率也許會大一點。記者石秀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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