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女當淫媒 誘同學賣身

出版時間 2009/05/28
警方破獲以學生妹為號召的應召站,逮捕三名嫌犯。廖俊維攝
警方破獲以學生妹為號召的應召站,逮捕三名嫌犯。廖俊維攝

警方指出,陳炳臣(四十三歲,有公共危險、賭博前科)、廖憲增(四十三歲,有兒少、毒品前科)和劉啟興(三十歲),涉嫌在三重開設色情摸摸茶店,其中陳嫌還以「試車」為由,與少女發生關係,昨訊後將三嫌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法辦。
警方調查,陳嫌等人透過旗下一名就讀高職的少女,介紹女同學下海「賺零用錢」,賣淫少女平時則聚集在泰山鄉一家撞球場,等候廖嫌電話通知,到摸摸茶店或汽車旅館交易。
警方調查,嫖客以每五十分鐘一千八百元代價到摸摸茶店消費,由少女提供口交、打手槍等半套性服務,少女可分得一千元,如果嫖客要求到汽車旅館性交易則再加四千元,若客人多付兩千元,少女還可配合不戴保險套。

警方查獲的三名賣淫少女,幾乎都出身單親家庭,警方聯絡不上其父母,先送往台北縣中途之家安置。警方呼籲學生,打工時不要貪圖高報酬,以免誤入歧途。

.注意合約與內規是否合理
.了解工作內容及公司營業項目
.應徵面試時,應與家人或長輩同行
.切勿因金錢誘惑誤入歧途
.發現公司經營非法生意,應立即報警
資料來源:台北市警局信義分局偵查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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