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劣 男騙婚害女成紙片人

出版時間 2009/05/24
惡劣 男騙婚害女成紙片人

兩人去年翻臉後鬧上法院,廖女控告昔日愛人黃冠嘉(30歲,本名黃恆達)騙她感情,觸犯《刑法》略誘婦人結婚罪;黃妻則告廖女涉嫌通姦,2個案子都由台北地檢署偵辦中。

31歲的廖女清秀文靜,她發現被騙後罹患重度憂鬱症,食物吃下去會立刻吐出來,整個人瀕臨崩潰,剛得知男友已婚時,體重更從41公斤掉到只剩35公斤。
廖女昨天受訪時,拿出黃所寫的電子郵件,指控黃說謊,信中寫著「一枚戒子(戒指),基隆河畔的夕陽求婚……從今天起,我是妳老公了。」廖女罵黃:「明明向我求婚,卻告訴檢察官只是哄我開心,真是敢做不敢當的愛情騙子。」
廖女指控,兩人於2006年初認識並成為情侶,黃卻從沒帶她見家人,也不讓她認識同事,還解釋:「我被前女友傷得很重,比較謹慎。」2007年2月,黃在河濱公園向廖女下跪求婚,還幫她套上戒指;同年10月廖女和同學聚會時,黃又當著眾人的面再度求婚,2人還拿起咖啡象徵喝交杯酒,同學也拍下這值得紀念的一刻。
去年5月,廖女希望拜訪黃家時,黃仍不肯,還拿出配偶欄空白的身分證影本,強調自己確是單身,但廖女堅持拜訪黃家,黃才在10月時坦承已婚,妻子和1歲多的女兒都在花蓮老家,和廖女交往時,妻子才剛懷孕。
廖女得知真相後傷痛欲絕,但黃卻希望繼續交往,還勸廖當小老婆,廖則堅持黃應把實情告訴妻子,但黃卻說:「我太太說,妳跟我通姦2年,要妳拿2年薪水賠償她。」雙方鬧上法院。

檢察官日前傳黃冠嘉和廖女對質,黃說:「所謂求婚只是想哄她開心,並非真求婚。」廖女則含淚質問:「你口口聲聲叫我老婆,跪下求婚、套戒指,還在我同學面前說嫁給我吧,這還不算求婚嗎?」
《蘋果》昨致電黃冠嘉,他坦承和廖女有官司,至於是否隱瞞已婚身分騙感情?他表示:「現在司法在偵查中了,我不想多說。」隨即掛掉電話。

黃冠嘉隱瞞已婚身分向廖女求婚,兩人還拿起咖啡象徵喝交杯酒。

廖女被騙婚後得憂鬱症,體重曾經剩35公斤。丁牧群攝

.約會巧遇對方朋友、同事時,朋友、同事驚慌、不自然
.找藉口不願讓你接觸他的家人、朋友或同事
.約會時把車開進汽車旅館,完事後直接送你回家,不肯一起逛街
.約會總是一直注意時間,急著回家
.手指上留有結婚戒指戒痕
.假日拒絕見面或手機關機
.不願給你看身分證配偶欄
資料來源:律師賴芳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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