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鄰居跑到派出所報警,警員到場,見林姓男子(四十五歲)仍下半身赤裸,呆坐在床上,立刻逮捕。林妻被警方通知到警局,獲知丈夫性侵女鄰居,對著丈夫大罵:「找不到工作已經很煩了,還搞出這麼丟臉的事!」把外套丟給丈夫,轉頭就走。
警方調查,昨上午,住在民生路的林嫌趁妻子外出,在家喝了一小瓶高粱酒,竟打起樓下二十餘歲單身女鄰居的主意,學蜘蛛人從十一樓住處陽台,徒手爬進十樓女鄰居住處。
林嫌先打開落地窗,走到身穿薄紗睡衣、好夢正酣的女鄰居床邊,右手摀口,左手勒脖,要女鄰居讓他洩慾。女鄰居不願失身,臨機應變說:「我剛好生理期,是否可以放過我?」林嫌遂要求口交,女鄰居只有乖乖配合。
沒想到十五分鐘後,林男依舊不舉,居然推開女鄰居,獨自一人癱軟坐在床上,反而要求女鄰居去報警。女鄰居在案發後由男友陪同,到醫院驗傷並到警局製作筆錄。
林嫌供稱,因自己跟妻子去年底同時失業,且性生活失調,夫妻一個多月沒做愛,才想找人洩慾。自己跟這名任職店員的女鄰居因同搭電梯而認識,知道對方住在自己家樓下,而且是上夜班,陽台又沒裝設鐵窗,昨天酒後起色心,才攀爬到女鄰居家圖逞獸慾。警方初步偵訊後,依妨害性自主、侵入民宅等罪嫌,將林男移送法辦。
培靈關西醫院院長李光輝表示,強暴犯作案時,會激發腎上腺素,但是引發陰莖勃起的副腎上腺素,必須在安全、舒適環境下才能夠分泌,失業男侵入鄰居住處而意圖性侵,可能是因為太過緊張而無法勃起。
林男酒後起淫念,從住家11樓陽台爬到10樓女鄰居的房內,意圖性侵。
林男見女鄰居穿薄紗正在睡覺,一時色慾薰心,將對方強壓在床上亂摸。
女鄰居佯稱月經來,林男改要求口交但不舉,推開女鄰居叫她報警。
.遇歹徒侵入住處襲擊,保持鎮靜,保命要緊
.歹徒意圖性侵,以「有性病」、「月經來」等藉口拖延
.不幸遭性侵,詳記歹徒特徵及保持現場完整
.勿沐浴、洗手或如廁,先由社工或女警陪同驗傷
.將沾有精液的保險套、衛生紙,妥善保存交給警方
資料來源:台南市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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