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查扣贓物 剩4枚金幣

出版時間 2009/04/23
警方查扣的金飾及證物(圖)都會送交司法單位贓物庫存放,但台北地院百件扣案金飾竟失竊。資料照片
警方查扣的金飾及證物(圖)都會送交司法單位贓物庫存放,但台北地院百件扣案金飾竟失竊。資料照片

台北地檢署是於日前接到確定判決,指全案已判決免訴,因此打算將贓物沒收、繳交國庫,才發現金飾竟然少了一百零九件,台北地檢署已緊急分案調查。
至於為何在十年後,才得知贓物短少,以及全案六年前就已判決免訴,檢方為何至今才要沒收贓物等疑點,都有待進一步調查。

對此,台北地院行政庭長黃俊明昨坦承,確有一批金飾證物不見了,但表示:「全案已進入偵查階段,不便對外說明,若查出法院同仁涉案,一定依法懲處。」新竹檢方則抱怨:「放了十年才說短少,真的很離譜,又將責任推到新竹地檢的頭上,當時台北贓物庫人員蓋章領取,難道是蓋假的嗎?」
一九九一年時,國內爆發聯信吸金案,主嫌陳哲仁與許宏達成立聯信貴金屬公司後,騙民眾寄放黃金,以定期收取高額利息,變相吸金兩億元。當年三月九日,竹市第一分局搜索後查扣兩大箱、共一百一十三件金飾贓物後,先送新竹地檢贓物庫保管,後轉送台銀新竹分行保管。
到了一九九九年,台北地檢署偵辦同一案件,將全案起訴到台北地方法院後,新竹地檢署為了將案子、證物送交台北地院併案,由五名人員親自押車,將金飾送到台北地院贓物庫,當天代班的贓物庫管理員高雲龍也簽收。

由於陳哲仁與許宏達後來被通緝,台北地方法院於是在二○○三年八月,以時效消滅為由判決兩人免訴確定。台北地檢署今年三月打算將金飾報繳國庫時,才發現只剩四枚金幣。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發現,贓證物封條未被破壞,箱內的物品卻不翼而飛,加上贓物庫管理員高雲龍確實親自簽收、蓋章,近日就會傳喚早已退休的高雲龍到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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