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博士生李念龍因棄養四隻幼貓,昨遭北市動檢所從重開罰十二萬元。資料照片
去年九月台大校園陸續出現幼貓屍體,今年二月台灣師範大學附近也發現尾巴疑遭人用利刃連毛帶皮剝下、受虐至死貓屍,愛貓人透過網路串聯追出疑李念龍所為,向動檢所檢舉及報警。
北市動檢所調查後表示,李棄養六隻貓,其中四隻構成棄養要件,依《動物保護法》,棄養每隻貓可處一萬五千至七萬五千元罰鍰,因他說詞反覆且無悔意,屬重複性棄養虐待動物行為,激發社會強烈負面觀感而從重處罰,每隻罰三萬元、總計開罰十二萬元。另李涉及棄養及虐待兩隻貓致死案,則已函送檢警偵辦。動檢所並透露,還在追查是否有幼貓也曾遭李生虐待,若確認有其他案件,將連續處罰。
關懷生命協會理事、獸醫師林雅哲認為,李生行為已達心理變態程度,希望除罰鍰外,經專家認定有需要,可予強制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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