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管教孩子,何謂過當?台南市婦幼隊副隊長吳麗娟指出,大致用「肉體絕不能受傷,精神不能受創」做判斷依據。
吳麗娟表示,家長管教孩子是否過當須從動機及行為程度評斷,有些家長動機雖對,例如要孩子不要沉溺電玩,但管教方式不對,就是過當。她說,常見到家長打小孩,若適可而止,不會觸法,但若把孩子打到瘀青、流血、送醫院,就是過當,且觸犯《家暴法》。
依照《家暴法》規定,施暴者將會被判處3年以下徒刑、併科10萬元罰金。
吳麗娟說,法律除了不容許對孩子造成身體傷害,也不容許精神傷害,先前曾發生父親把兒子關在狗籠案例,雖未造成身體受傷,但孩子在狗籠裡被旁人指指點點,已對孩子心理產生不可抹滅的嚴重後果,這就屬於精神虐待的管教過當。
東海大學社工系主任彭懷真表示,親子衝突時,家長應冷靜處理自己情緒,若無法解決問題,可尋求社會資源協助,「用一翻兩瞪眼方式處理親子關係,只會越弄越糟。」若雙方都在氣頭上,應先分開緩和情緒,等心平氣和時再溝通,用漸進方式化解衝突,「事緩則圓,硬碰硬只會兩敗俱傷」。記者辛啟松、黃瑞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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