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譜 限高標錯 遊覽車削頭

出版時間 2009/02/16
西濱匝道口前的限高標誌寫著3.5公尺(圖2),但橋墩橫樑僅高3.2公尺,樑上有遊覽車的撞痕(圖1)。
西濱匝道口前的限高標誌寫著3.5公尺(圖2),但橋墩橫樑僅高3.2公尺,樑上有遊覽車的撞痕(圖1)。

警方調查,出事的高雄上仁通運公司遊覽車,車上三十三名乘客多數是高雄縣大寮的阿公、阿嬤;受傷四人中,除何昆贊(七十三歲)被掉落電視機砸得頭破血流,較為嚴重外,陳金龍(七十八歲)、廖志賢(三十八歲)和婦人郭周(七十八歲)只是碰撞傷,經治療後並無大礙。

昨天凌晨該遊覽車由司機陳榮輝(五十九歲)駕駛,和另三輛遊覽車從高雄北上到台北縣林口鄉參加廟會。清晨五時三十分許,車抵桃園縣大園鄉竹圍,陳榮輝因路不熟繞遠路,從台十五線濱海公路準備上高架的台六十一線西濱快速道路前往目的地,不料剛進匝道口,通過高架道路下方橋墩時,車頂竟撞上橋墩橫樑。
「砰」一聲巨響,緊接著「劈里啪啦」車頂玻璃碎裂,車頭上方被擠壓凹陷一大塊。當時車上乘客都在睡夢中,被突來的撞擊嚇醒大叫,所幸車速不快,遊覽車卡在樑下停住,司機趕緊倒車停靠路旁,將傷者攙扶下車報警送醫,其他遊客則轉搭同行的遊覽車離開。
警方到現場勘查發現,現場沒有煞車痕跡,司機陳榮輝沒有喝酒,研判應是沒有注意高度造成。陳榮輝向警方抱怨,進入匝道口時,看見路邊限高標誌寫的是三點五公尺,他有三十年大客車駕駛經驗,全省限高三點五公尺的橋樑都安全通過,所以才沒注意橋墩橫樑實際高度,「沒想到竟然這麼矮」。

當時在車上的阿公何昆贊被掉落電視機砸破頭,滿臉是血送醫。石明啟攝

警方經丈量,遊覽車高三點五公尺,而橋墩橫樑高度只有三點二公尺,難怪出事,將追究肇事責任。
交通部公路總局局長林志明指出,為何會出現限高標誌與實際高度不合情況,還需進一步了解。負責養護該路段的公路總局養工處中壢工務段段長張建益則表示,該道路第一次發生車輛撞上橫樑事故,將盡速會勘更換錯誤限高標誌,並設置限高門,提醒駕駛注意。

1.車高3.5公尺、滿載阿公、阿嬤進香團的遊覽車,經高架西濱快速道路下方時,因橋墩橫樑只有3.2公尺高,因而撞上橫樑肇禍。

2.73歲的乘客何昆贊,被車上擠壓掉落的電視機砸破頭,所幸治療後並無大礙。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


《蘋果》全新四大主題新聞信 盯緊疫情及重要新聞 訂閱完全免費
點我訂閲新聞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