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特偵組昨也證實,元大金控總經理馬維建、營運長馬維辰兄弟,也已被列為洗錢案被告,加上開發金總經理辜仲
、財務長邱德馨、兆豐金前董事長鄭深池、中鋼前董事長林文淵,在洗錢案中被列為被告的企業界人士,至少已有六人。除了馬維建外,其餘五人更已被入出境管制通知或限制出境。
檢方追查扁家的保險室鉅款,發現最多曾放八億多元現金,在二○○六年紅衫軍時間,扁妻舅吳景茂等人將七億四千萬元搬到馬維建的豪宅保險室,其餘六千餘萬元,則疑似被黃芳彥以公事包帶走。
特偵組追查這筆資金的來源,發現有兩億元疑來自元大馬家,兩億元疑來自中信集團,另一億元疑來自華南金控,另一億元現金的綑鈔繩上,因有「台新銀行」字樣,疑與台新金有關。
檢方昨透露,辜仲
及邱德馨,疑似協助扁家匯出五千多萬元,及處理四億兩千萬元不明資金,因此列為被告。馬氏兄弟則是在陳致中結婚時匯出十八萬美元到扁家海外人頭戶;馬維建另協助扁家投資,將扁家五億七千萬元購買海外債券等,並把錢存放瑞士。
檢方陸續約談七大金控負責人,釐清與扁家的資金往來,據了解,已有數人應訊時坦承捐贈一億元到五億元不等給扁家,但業者辯稱是「政治獻金」。
但檢方初步認定,台新合併彰銀過程疑點重重,中信、第一金及國泰等背景雄厚的金控公司當初都有興趣,卻紛紛退出戰局,改由台新金出線,其中疑點甚多,而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的說法竟是「為了幫政府做事」。
被檢方列為被告後,馬維辰、馬維建兄弟昨發表共同聲明,強調:「尊重司法程序,並已深切省思,會充分配合調查。」
而檢方全力追查扁家資金之餘,陳致中的律師葉大慧昨表示,陳致中已經在一月中發文瑞士銀行,希望把名下資金匯回台灣,但對方一直未回應。葉強調,已再發函詢問瑞士銀行的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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