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珍最多只認匯款海外

出版時間 2009/02/05
陳致中在寶徠豪宅前開記者會,強調認罪協商的決定不會變,但避談所洗的錢是否為不法所得。方萬民攝
陳致中在寶徠豪宅前開記者會,強調認罪協商的決定不會變,但避談所洗的錢是否為不法所得。方萬民攝

扁家切割的訴訟策略昨儼然成形,分別是致靚承認幫父母洗錢、扁珍上法庭力爭無罪。律師岳珍說:「如果我是阿扁,也會叫致靚認罪,因為不乾不淨的錢才需要洗錢,即使致靚認罪,扁珍的錢到底乾不乾淨還是要法院去調查,除非有人證、物證顯示致靚幫忙收賄,否則致靚、扁珍立場不同,認罪與否都不矛盾。」

律師李傳侯也說:「致靚的認罪並未承認洗的(錢)是父母不法所得,因此對扁珍沒有不利,雖然致靚不一定能換得緩刑,但多少可以爭取輕判。」至於要說真能影響案情的策略,應是由吳淑珍認罪,「因為扁珍被證人指述是貪污共犯,如果珍把罪全攬下,說是打著扁的名聲收錢,扁就有更多空間辯稱無罪。」
陳致中昨下午在寶徠開記者會,他語氣堅定表示:「認罪協商的決定,是我跟我太太自己做的決定。」對於外傳是律師葉大慧下指導棋,陳一再強調不是事實,媒體追問認罪協商是否承認海外帳戶是不法所得?陳頓了一下搖搖頭說:「這個東西,我不便在這裡回答,一切依法律規定。」
陳致中強調選擇認罪協商就是要坦承交代,他也駁斥外界「棄小(致靚)保大(扁珍)」的說法,呼籲大家冷靜看待。對於外界指認罪協商的決定讓扁家失和,陳致中說:「絕沒有這樣的事!父親也支持他的想法。」媒體詢問是否會影響父母訴訟程序,陳聲音一沉表示:「這是一個困難決定。」也坦承壓力一定會有,但只有盡力調適,強調作了決定就不會改變。
外傳吳淑珍也要認罪協商救夫救子,陳致中說,他不曉得,但母親一定會出庭,他也會陪同。

媒體追問美國是否還有帳戶,陳致中沒回應,僅說會跟檢察官說明。此外,吳淑珍新委任律師林志忠也說:「我沒有要她認罪,只告訴她起訴書中有對的,就認了,但從吳淑珍的談話,覺得和起訴部分內容落差很大,這部分當然不能認罪。」
另外,扁律師石宜琳昨與扁律見後轉述,扁說,匯到海外的錢是政治獻金及選舉結餘款,「沒有犯罪,哪有什麼認罪問題!」扁認為太太最多只會承認收政治獻金及匯款海外。至於陳致中認罪協商,石說:「筆錄中看不出他(陳致中)有承認(海外匯款)是不法所得。」只承認轉帳到海外,及承諾把錢匯回台,陳認罪對扁的案子沒影響。
但檢方透露:「陳致中應訊時已坦承部分錢的來源有問題,但他不敢追問吳淑珍,僅順從媽媽指示代為處理資金。」雖然他供出扁家六億元珠寶流向,但檢方懷疑陳另處理扁家未曝光密帳,對他的認罪協商持保留態度。
至於石宜琳說:「相關證人及被告的偵訊光碟內容,與筆錄有出入,甚至被消音。」遭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嚴正否認。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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