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拉雅人自荷鄭以來即活躍於歷史舞臺。然1950年代政府辦理平地山胞身分認定時,西拉雅人竟被集體排除在外。近數十年來,官方及相關研究對平埔族群喪失原住民身分的說法大致有二:一為「漢化論」,認為平埔「熟番」已漢化,不應恢復原住民身分。二為「自願拋棄身分論╱未登記論」,認為平埔族群受當時主流社會歧視,乃隱身於漢人社會,主動放棄平地山胞身分登記。
2001年,政府突破日治時期以來的九族分類方式,承認邵族之民族地位。其後的噶瑪蘭族正名運動在2002年底亦獲官方認定,成為台灣原住民第十一族。隨著曾具有「熟」身分的邵族及噶瑪蘭族陸續獲得官方承認,「熟番漢化論」已難以否定平埔族群亦為台灣原住民族之身分。然而,上述正名僅限於少許隱身於九族者,大多數平埔族人仍不被官方承認具有原住民身分。何以如此?當前原民會的主要理由是:台灣省政府於1956年10月辦理平地山胞身分登記時,平埔族人隱藏自己的身分,未辦理登記。隨後台灣省政府兩度開放補登記(1957、1959),平埔族人亦均未辦理登記。原民會據以認定,平埔族人已集體主動放棄原住民身分。這樣的論點係建立在兩個迷思之上,大有問題。
第一個迷思是:平埔族人集體隱藏身分。然而,在1956年9月舉行的戶口普查中,台灣仍有近三萬人表達自己的平埔族身分。以台南縣而言,1935年的調查有9167個平埔族人,到了1956年仍有6192人自我認定為平埔族。誠然,部分平埔族人已隱藏自己的身分,但絕對說不上是「集體隱藏」。奇怪的是,緊接戶口普查之後辦理的平地山胞身分登記,加上兩次補登記,台南縣居然無人登記。如果說9月時還有6000人不隱藏,10月以後突然所有人都隱藏起來,顯然有違常理。可見,「平地山胞身分登記」的過程大有問題。
由此延伸的第二個迷思則是:平埔族人主動不辦理平地山胞身分登記。但以台南縣而言,自始即未收到省政府的「平地山胞身分認定標準」函令,而後歷次補登記亦未得知具有「熟」身分者應予以登記為平地山胞。當年的行政作業顯有疏失,致使眾多仍具有身分認同的平埔族群,被國家行政制度排除在外,並非自願喪失其身分。
無論是聯合國原住民權利宣言或《中華民國憲法》及《原住民身分法》等法規,皆有高度保障原住民自我認同及恢復其身分之意旨,倘若行政機關依據五十餘年前之登記與否作為判準,逕自以行政函釋否定平埔族群及其後裔依法取得原住民身分之權利,顯然與當前世界潮流及立法精神相違。今日台南縣政府此舉,顯然為原住民正名運動又跨出重要一步。
陳俊安為倫敦大學研究生、葉高華為台灣大學地理所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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