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婦翻車受困 女娃毫髮無傷

出版時間 2008/12/21
消防人員從兩邊搶救受困女駕駛。王乙徹攝
消防人員從兩邊搶救受困女駕駛。王乙徹攝

警方調查,梁愛美(28歲,彰化縣人)昨上午11時許駕駛自小客車,載著2歲多女兒,行經清水鎮港埠路與三民路口時,由原來車道減速轉入最內側車道時,突被後方徐瑩萍(19歲,苗栗縣人)駕駛的休旅車猛烈撞上。
剛好行經該處的台中縣九八救援協進會前任理事長林瑞明說:「黑色轎車被後方車子撞上,瞬間往前衝,左前輪撞上安全島導致整輛車翻覆。」他趕緊下車,解開牢固的兒童安全座椅,抱出女娃,隨後趕至的清水消防分隊員猛力拉開車門,分別從兩側進入車內,梁愛美意識清楚,緊握著手機向親友求援,被救出後送往梧棲童綜合醫院,幸好只有後腦紅腫、臀部挫傷,另名警消則載著女童前往醫院。
台中縣警局交通隊長鄒貴智表示:「兒童安全座椅可在撞擊發生時,保護嬰幼兒不被甩出,依規定4歲以下幼童都須坐在後座兒童安全座椅。」但民眾須選購檢驗合格安全座椅,並依指示結合安全帶將座椅固定在後座,才能發揮保護作用。

坐在後方兒童安全座椅的小女娃(右)毫髮無傷,被路過民眾林瑞明救出。王乙徹攝

◎1歲以下或10公斤以下嬰幼兒,應坐在後座嬰兒座椅
◎1~4歲或體重在10~18公斤間幼童,應坐在兒童座椅
◎4~12歲或體重18~36公斤間兒童,坐後座扣安全帶
◎不可由家長抱著幼童,以免事故發生無法提供保護
資料來源:台中縣警局交通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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