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九十八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預算書顯示,中油自認可達法定盈餘,年終總獎金可領四點六個月月薪、台電編兩個月考核獎金、健保局則編三點七五個月年終獎金,共需六億兩千萬元預算,但台電發言人杜悅元昨坦承,台電今年績效獎金二點六個月,加上考核獎金,最高可領年終四點三個月。
台中待業中的謝小姐昨氣憤表示,很多人都找不到工作,連薪水都不知道在哪裡,更不用談年終獎金,但國營事業員工卻領高額獎金,「會不會太超過!」台北金融業的王小姐也批:「虧損的國營事業還在領高額獎金,真是不懂民間疾苦!」《蘋果》昨民調,對於國營事業員工仍可領二至四個月以上年終獎金,高達七成八民眾認為不公平,虧損就不該領年終。
對此,府院昨大踢皮球,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表示,尊重行政院決定;政院發言人史亞平則說,此由各國營事業主管機關依相關規定做適當考量處理,「立委的建議,相信大家都聽到了!」
藍委吳清池、綠委李俊毅等昨主張虧損的國營事業不能領年終,必要時立院將提案要求或修法。管碧玲說,國營事業將責任推向修法,雖法律規定要編列績效獎金,但沒規定一定要領。
藍委指出,國營事業員工獎金分兩部分,一是依工作表現核發的考核獎金,均以兩個月為上限,另一是公司達成法定盈餘後核發的績效獎金。因核發獎金都有法源,若想阻止國營事業員工領高額獎金,可以修法來刪減,或刪除預算,或提高法定盈餘,讓公司達不到目標,員工自然領不到績效獎金。
台電與中油昨齊聲喊冤,中油發言人林茂文強調:「現在領的年終獎金是去年的!」去年中油有賺六百五十四億元,也達成法定績效目標。杜悅元說,台電員工今年績效二點六個月,去年除盈餘部分配合政策不調電價虧三百一十一億元外,其他公司都達成目標,「所以如果扣掉我們獎金,才是對台電員工不公平。」
此外,外界抨擊,衛生署健保局負債,員工竟可坐領三、四個月年終獎金,衛生署發言人王哲超昨表示,健保局編制與正式公務員不同,沒有固定的每年一點五個月年終獎金,但若表現好,每年最高可得三點九個月的考核與績效獎金。
註:國營事業績效獎金要達到法定盈餘目標才可領取。台電昨表示,今年績效獎金2.6個月。
資料來源:九十八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預算書
點我訂閲新聞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