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指,他三次下單買的台汽電股票正確成本價應為11.45元,但鑫豐證券試算出來卻是10.8元(紅框處)。
【投訴組╱台北報導】王先生長期使用鑫豐證券網路下單買股票,近日發現網路下單的試算程式有誤,導致他出售後,才發現虧損數萬元。對此,鑫豐證券表示,試算表僅供參考,無法避免錯誤。律師表示,王先生可主張試算表為網路下單附加服務,向業者請求賠償。
王先生表示,11月初他檢視交易紀錄時,發現鑫豐網路下單的試算程式所列成本價較實際成本低,如他持有的三張台灣汽電共生公司股票,分別是以11.80元、11.75元、10.80元購買,平均每張成本價是11.45元,但鑫豐的試算表所示的是10.80元。
王先生抱怨,他過去都是試算後才賣股票,鑫豐程式錯誤,讓他可能少賺甚至虧錢,但他向業者反映,對方卻稱試算僅供參考。他認為「券商太不負責。」
對此,鑫豐證券公司網路事業部經理康銘仁表示,股票在除權息或分期購買等因素下,成本價變動相當大,所以損益試算表僅提供投資人參考,不代表百分之百正確,所有的交易應以最後的對帳單為準。
記者訪查其他證券公司,凱基證券業務管理部與元大證券電子商務部皆表示,損益試算表確實僅供參考,不過出錯機率不高,他們至今未接獲客戶反映有出錯的情況。
律師馬在勤表示,券商未提供安全的交易環境,王先生可依《民法》主張損益試算表即網路下單其中一項附加服務,向券商提出賠償,建議可循法律途徑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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