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認為檢方無法證明台南縣議長吳健保行賄,昨判無罪。資料照片
【辛啟松╱台南報導】台南縣議長吳健保、前縣議員李全富等人涉嫌行賄河川局官員,圍標取得曾文溪疏浚工程進而盜採砂石,獲利一億兩千五百多萬元;台南地院法官經過三年審理後,認為檢方無法佐證吳、李行賄官員,且監聽譯文違反通訊保障規定而無證據力,昨判吳健保無罪,南檢說收到判決書後會考慮上訴。
其餘被告,前立委李全教的弟弟李全富、業者黃友良因觸犯《政府採購法》圍標罪,判兩年,減刑為一年;河川局官員康振隆收受包商賄賂,判七年半,褫奪公權四年,犯罪所得二十五萬元追繳沒收。包商陳振姜觸圍標罪,判一年半,減刑為九個月。
第六河川局二○○四年三月間辦理曾文溪曾文二號橋至北勢洲橋段疏浚工程,由吳健保、李全富各出資一千六百五十萬元承包,以圍標方式由李全富借牌的富欣企業社得標,工程進行中,被檢舉盜採砂石販售,嚴重影響河道安全。
南檢長期蒐證,二○○五年三月十七日大規模搜索,傳喚、拘提吳健保、李全富等人到案,發現查扣帳冊列載三千萬元公關費,包括向第六河川局官員行賄,圍標及疏通地方派系議員、民眾抗爭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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