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匯款紀錄 當起訴鐵證

出版時間 2008/08/17
特偵組人員昨天前往陳水扁住處搜索後,將大批資料帶回特偵組解讀。劉耿豪攝
特偵組人員昨天前往陳水扁住處搜索後,將大批資料帶回特偵組解讀。劉耿豪攝

針對特偵組昨大舉搜索阿扁住家等處所,還訊問吳淑珍,法界人士分析,檢方主要目的是查扣犯罪事證,訊問吳淑珍只是「順便問一問」。

法界人士分析,查洗錢案最重要是查扣匯款紀錄等資料,曾任台開弊案公訴檢察官的李傳侯律師也認為:「檢方正與時間賽跑,積極保全匯款資料,若沒扣住錯綜複雜的金錢流向環節,即使起訴,法官也未必採信。」
李傳侯說:「即使沒找到帳冊,仍可向中央銀行外匯局,調閱全案關係人結匯資料,上有每一筆匯往國外資金的金額、用途及收受帳戶。」但扁家資金中有在國外交付的錢,或像陳由豪政治獻金這種沒紀錄的錢,就會增加辦案難度。
一名多次偵辦重大洗錢案的檢察官,則以理律法律事務所遭劉偉杰捲款30億元案為例,他說:「劉把贓款購買鑽石,再賣鑽石換現金,這種方式雖安全,但因來源不明,轉手時會有價格損失,但扁嫂因不想賠錢,所以選擇最保險、損失最小的匯款方式把錢轉來轉去,但匯款就會有紀錄,扁家洗錢案其實並不難查。」
◎記者丁牧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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