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客索在台證明 控警刁難

出版時間 2008/08/10
來自北京的女遊客樊羽鵬說,她的信用卡遭盜刷,到派出所報案開「在台證明」卻遭刁難。李光濱攝
來自北京的女遊客樊羽鵬說,她的信用卡遭盜刷,到派出所報案開「在台證明」卻遭刁難。李光濱攝

【李光濱╱花蓮報導】花蓮縣出現首宗女陸客報警要「在台證明」警不受理案件。一名北京女遊客昨晚向花蓮民意派出所報案指稱「信用卡在加拿大遭盜刷五千多美金」,希望台灣警方給「在台證明」方便回中國打官司,警員原本開出一張報案記錄表給陸客,經請示上級發現不對勁,將記錄表收回撕毀,陸客認為警員故意刁難,在派出所爭執一個多小時後離去。

對此,民意派出所副所長陳進章表示,第一次聽到有大陸客來報案說要開「在台證明」,直覺很奇怪!經跟分局辦理大陸事務的長官聯繫,認為案件不單純,「沒必要幫忙背書」,才又把開出的記錄表回收撕毀,絕無刁難陸客。

台灣籍領隊謝宗興昨晚向《蘋果》記者投訴指稱,來自北京的女遊客樊羽鵬(36歲)昨天上午接獲中國交通銀行通知,「信用卡在加拿大遭盜刷五千多美金」,樊女找家屬在大中國報警,因擔心日後出庭要提「人在台灣不在加拿大旅遊」證明,於是報案要「在台證明」。
警方要求依失竊案,辦理開三聯單再做筆錄受理,但謝姓導遊認為程序太複雜,警員故意刁難,服務態度不佳。謝男說,陸客來台人數越來越多,向警察求助卻被刁難,台灣警察服務態度真該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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