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張浚原(63歲)在北市經營裱框店,任職旅行社領隊的葉庭瑜(44歲)曾向他借貸900萬元,因催討未果雙方鬧上法院。葉庭瑜心生不滿,6月25日夥同嫌犯楊永德(45歲)約出張浚原,開車載往北宜公路,聯手將他勒斃,並用大型美工刀剁斷雙掌棄屍山區,警方根據監視器畫面查出犯案車輛,上月初將楊嫌逮捕羈押迄今,檢警並發布通緝葉庭瑜。
警方指出,葉庭瑜逃亡一個多月,曾企圖潛逃出境未果,後轉往台北、桃園和台中一帶找友人幫忙,平時睡在女子三溫暖和網咖內,因家人和男友遭警方監控令她斷絕經濟來源,走投無路下,上周五透過旅遊協會秘書長出面找律師,聯繫檢警表明投案。起初約在律師樓,又改口會親自到警局,數天來反覆不定,檢方昨掌握情資,研判她直接赴台北地檢署,昨通知警方在地檢署附近埋伏。
昨天上午9時許,葉庭瑜先把個人聲明傳真到媒體,表示將於9時30分,「自行前往台北地檢署到案釐清案情」,她的兩名律師已在法警室等候,她與另名男子躲在車上,警員發現她座車立刻上前包圍,並持手銬敲擋風玻璃大喊:「趕快開門!否則要破門了!」
葉庭瑜律師趕緊上前說明,警員說:「我懷疑車裡的女子是通緝犯,請馬上開門。」律師強調,葉庭瑜雖是通緝身分,但已與檢察官和書記官聯繫到案說明。警員鑑於葉庭瑜多次放鴿子堅持逮人,律師便指示她開車門,警員衝上抓著她的手拖出上手銬帶回偵訊。
葉庭瑜昨向警方辯稱,跟她傳真給媒體所載的聲明書一樣,內容都是為自己脫罪,她說和張浚原確實有900萬元債務糾紛,案發生當天,她載楊永德和張浚原準備到朋友家協調債務,途中楊嫌與張浚原爭執,他帶張浚原下車很久才獨自回來,她直覺有異但不敢多問,之後看到報導才得知張浚原遭殺害棄屍,但她沒有參與殺人,步出警局時她還大喊:「我是被冤枉的!」
檢察官昨複訊後,認定葉庭瑜涉及殺人重罪,有串證、逃亡之嫌,依殺人罪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她得知被收押時痛哭流涕,還大喊:「怎麼辦?我是冤枉的!」
檢方懷疑張浚原棄屍處並非第一現場,死者有可能被下藥後勒斃,命案兇刀疑為大型刀具,並非美工刀,檢方正等待法醫研究所死亡鑑定報告確定死因。
警方比對楊永德之前供詞,他供稱命案當天購買一把大型美工刀、兩捆鐵絲、手套和硫酸一桶,由葉庭瑜開車先載張浚原,他則埋伏在北市重慶北路巷子裡,車子一到便衝上車痛毆並控制張行動,以鐵絲反綁對方雙手,待車停在北宜公路坪林段55公里處,他將張浚原拖下車,用鐵絲繞住對方頸部。
楊永德供稱雙手曾受傷無法用力,葉庭瑜在旁協助勒斃張浚原,還全程參與剝除衣物、砍斷死者雙手等。因兩嫌供詞大相逕庭,檢方將安排兩人對質。
警方強調,葉庭瑜在5天前表明投案意願,暗中擬定對自己有利聲明書,顯示她深思熟慮且備好一套說詞打算脫罪,但警方早已報請檢方發布葉庭瑜殺人通緝在案,才能在她進入地檢署前先行逮捕。
葉庭瑜開車載張浚原和楊永德前往北宜公路,後座的楊永德以鐵絲反綁張浚原雙手、毆打,並持大型美工刀控制行動。
葉庭瑜將車停在北宜公路後,楊永德拖張浚原下車,以鐵絲繞住頸部,葉、楊各拉一邊合力將張勒斃。
葉、楊剁斷張浚原雙掌用塑膠袋包住,楊永德在距命案十公里處,從車上將雙掌丟棄路旁。
06/25 晚上7時許葉庭瑜約出張浚原,夥同楊永德開車到北宜公路坪林段55公里處,勒斃張,剝光衣物及剁斷雙掌免留指紋,棄屍草叢。
06/30 張浚原的斷掌全裸遺體被怪手駕駛發現,身旁僅留一只護身符。
07/04 警方依監視器畫面查出犯案車輛逮捕楊永德,楊嫌承認是共犯,但將所有罪行推給葉庭瑜。
07/21 警方借訊楊永德尋獲張浚原左手斷掌,楊嫌坦承與葉嫌聯手勒斃張浚原。
08/01 葉庭瑜透過律師向檢警表達到案說明意願,但約定時間和地點反覆,過了數天仍未現身。
08/05 葉庭瑜再請律師聯繫檢察官,並傳真媒體稱要到案說明,在台北地檢署前被埋伏警員逮捕,葉嫌辯稱僅協助開車,否認動手殺人。
資料來源:台北縣新店警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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