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凌蕙蕙沒水準 不算誹謗

出版時間 2008/07/11
凌蕙蕙不滿友人說她沒水準而提告。資料照片
凌蕙蕙不滿友人說她沒水準而提告。資料照片

【呂志明、劉曉君╱台北報導】前中國小姐凌蕙蕙與友人陳長宏發生爭執,陳寄電子郵件給凌,說凌女「比檳榔西施還沒水準」,凌因而提出恐嚇及誹謗告訴,但檢察官認為不構成犯罪,昨處分不起訴陳長宏。
對此,凌蕙蕙說:「反正以後不往來了,就算了,希望他以後EQ多控制些。」陳長宏則說:「小事沒必要鬧大,我們仍是好友,祝她找到更好的歸宿。」

陳長宏(四十二歲)去年連寄兩封電子郵件給凌蕙蕙(四十五歲),表示「有任何傳言,休怪我替天行道」、「妳算哪門子中國小姐,我看比檳榔西施還沒有水準」。
凌蕙蕙回信說:「替天行道?你在恐嚇我?」、「我連黑道的流氓都告到他跑路,我可不是被嚇大的。」事後凌控告陳。
檢察官認為,陳雖說了妨害凌蕙蕙名譽的話,但沒有散布於眾,信件內容也未發現危害凌女生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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