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罰鍰將加重 最高9萬元

出版時間 2008/07/10

酒駕害人不淺,去年共發生七千多件酒駕肇事事件,有五百四十三件肇事致死,交通部敲定將提案修法加重酒駕行政罰則,最高罰六萬元提高為九萬元,罰則上限調高為原來的一點五倍,另外酒測不停車逃逸罰鍰也將從三千到六千元、提高到九萬元,最快年底或明年初可上路。

交通部路政司監理科長林福山表示,為遏止酒駕害人,交通部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修正草案,酒駕將加重罰,酒測值濃度超過規定原本罰一萬五千元到六萬元,未來上限將提高為九萬元,為原來上限的一點五倍。
另外酒測攔檢不停車逃逸也將重罰,原來只罰三千到六千元,未來將改罰九萬元,且可吊銷駕照,若肇事逃逸者,還終身不得考照。林福山指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近日將送行政院核定,並將在下會期送立法院審議。
交通大學運輸科技與管理學系教授吳宗修表示,贊成酒駕加重處罰並嚴格取締,因為罰金如果太低,對違規民眾根本不痛不癢,但若將罰金調高讓愛喝酒上路的民眾繳不起罰單,可降低酒駕違規,民眾只要不做壞事、不要違規,就不用擔心罰金加重,就算罰一百萬元也沒關係。記者李姿慧

◎違規行為
.酒駕且酒測值逾0.25毫克
.酒測不停車且逃逸
◎現行罰鍰
.1.5萬元~6萬元
.3千~6千元
◎新修草案
.1.5萬元~9萬元
.罰9萬元,並吊銷駕照
資料來源: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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