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視達鶯歌店被指去年工讀時薪未達95元標準。
【投訴組╱台北報導】北縣張小姐檢舉,去年7月起基本時薪已調整為95元,但北縣百視達鶯歌店,直到今年1月才調整,也不補發期間不足的薪資。對此,百視達鶯歌店長坦承,去年確實未即時調整時薪,會將差額補發員工。北縣勞工局表示,業者違反《勞基法》,已要求盡速補發不足薪資,否則將開罰。
張小姐表示,她到百視達鶯歌店打工,去年7月基本時薪調高後,她的時薪仍是80元,8月店長幫她調高時薪為85元,仍不足法定95元。她向店長反映,但店長卻遲不補發不足薪資,她覺得很不滿,向《蘋果》投訴和向北縣勞工局檢舉。
對此,百視達鶯歌店長張小姐坦承,去年工讀生時薪確實低於95元,不過今年1月已全面將基本時薪調整達95元,對於少給張小姐薪資,會盡快補發。百視達國際有限公司孔姓經理則說,不會規避員工權益,已督促鶯歌店盡快做好薪資差額計算及補發,並要求須於明天以前完成。
北縣勞工局勞安條件科長林瑞瓊表示,接獲張小姐申訴後,經查百視達鶯歌店的確有少給薪情形,已違反《勞基法》,已限期須在本月11日前補發,否則將依法處以6000元至6萬元罰鍰。勞工遇此類糾紛,可向北縣勞工局申訴,電話:(02)29603456轉勞工局。
案號:C0807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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