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姿慧╱台北報導】交通部昨與經建會討論行政院版「桃園機場特別條例」,交通部長毛治國提出「荷包蛋理論」,機場主計劃區和周邊特區猶如「蛋黃」,開發主體為民航局,地方可參與特區開發;特區外圍則如「蛋白」,回歸地方政府都市規劃。此版本主導權為中央政府,技巧性避開「航空城變國中國」及特權爭議。
桃園縣政府和立委日前提出的桃園航空城規劃版本,因排除適用現有稅法、《勞基法》、《民航法》等法律,遭質疑航空城儼然成為獨立小國,是特權大怪獸,立法院初審因而未過關。但因桃園航空城是馬政府政見,經建會昨邀跨部會協商,交通部提出荷包蛋理論解套。
毛治國說,機場核心高度管制區及主計劃區仍維持既有運作模式,由民航局主管,周邊特區參照自由貿易港區模式,但鬆綁讓加工業外的服務業進駐,如旅館、物流貨運、會展中心等,採「境內關外」模式,提供單一窗口及稅負優惠。
周邊特區的劃定和開發主管機關仍是民航局,但地方政府可申請參與,再委託民間辦理。至於特區外圍則回歸地方政府都市規劃開發,分享特區溢出的商業效益。
毛治國說,已和桃園縣長朱立倫、立委陳根德初步電話溝通,兩人皆表示可接受此版本,下月初再正式協商,預計下會期能將行政院版本送交立法院審查。交通部指出,未來桃園機場傳統收入仍納入民航作業基金,可支撐其他航空站營運。桃園縣政府相關人員表示,尊重交通部規劃。
規劃:
.「蛋黃、蛋白理論」:「蛋黃」包括桃園機場主計劃區和周邊特區,民航局為開發主體,特區可讓地方政府依促參和獎參精神參與開發;「蛋白」為特區外圍,回歸地方政府都市計劃,分享特區帶來的效益
.特區放寬旅館、物流貨運、會展中心等事業進駐
.桃園機場傳統收入仍納入民航作業基金,可支撐其他航空站營運
精神:
.中央政府有主導權,地方政府要參與特區開發,得依程序向主管機關提出
.參照自由貿易港區優惠模式,但放寬加工業外的服務業進駐
時程:
.7月與立委及桃園縣政府正式協商
.下會期送立法院審查
資料來源:交通部
點我訂閲新聞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