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宴誆購屋 騙走仲介轎車

出版時間 2008/05/01
陳姓房屋仲介員被誘騙到這家九龍KTV喝酒,不僅愛車遭嫌犯開走,還支付一萬多元酒錢。朱俊彥攝
陳姓房屋仲介員被誘騙到這家九龍KTV喝酒,不僅愛車遭嫌犯開走,還支付一萬多元酒錢。朱俊彥攝

警方表示,被害陳姓男子(四十九歲)日前報案,指他今年二月二日在店內值班時,嫌犯黃文賓(三十四歲,有竊盜、偽造證件、詐欺、睹博等多項前科)上門表示有意購屋,並說:「年後就要結婚,能不能幫忙在北屯區物色一間八、九百萬元的大樓公寓。」隨後留下連絡電話。

六天後,黃嫌又打電話給陳男說:「我想早點買到房子,趕在結婚前完成新家裝潢,你找到合適的房子沒?」陳男回說:「目前還未找到,但若有合適的房子,一定會第一時間通知你去看屋。」
二月十五日下午,陳男連絡黃嫌去看兩間價值近千萬元的大樓公寓,黃嫌看屋後表示都很滿意,但要回家考慮一下,當晚可以做決定,還說晚上要請陳男到崇德二路一家理容KTV邊喝酒,邊談簽約事宜。
陳男不疑有他,當晚六時多,開車載黃嫌到該理容KTV飲酒唱歌,晚間九時許,黃嫌對他說:「我有東西放在你的車上,我自己去拿就好,馬上回來。」陳男於是將泊車卡及車鑰匙交給黃嫌,獨自留在包廂內與小姐繼續喝酒唱歌,但過了三十多分鐘,黃嫌仍未回來,陳男此時才驚覺不對勁,立即到停車場查看,發現車子已被黃嫌開走,對方電話也打不通,才知上當。

警方依陳男提供的電話通聯紀錄等線索,查出黃嫌涉案並調出口卡請被害人指認無誤,但數度傳訊黃嫌均未到案,依侵佔罪嫌將黃嫌函送法辦。陳男則說,經此教訓,以後與客戶談生意時會特別小心,以避免再受騙。

.最好約在人多的公共場所談
.女業務員最好有男同事陪同,避免單獨前往
.談生意時切勿攜帶貴重物品及過多財物
.簽訂或現金交易最好在公司內進行
.最好與客戶各自搭乘交通工具前往
.未曾謀面或未確認客戶身份前,切勿貿然赴約
資料來源:台中市第五分局偵查隊長高嘉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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