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恐怖 三報記者被約談

出版時間 2008/04/10
《中國時報》記者吳明杰
《中國時報》記者吳明杰

台灣記者協會表示,會對此事持續觀察並捍衛新聞自由。記協表示,記協高度重視國防部長期監聽媒體記者,希望軍方節制勿妨害新聞自由。

國民黨立委費鴻泰昨在立法院國防委員會質疑,這些新聞都是立委曾經質詢的東西,「為何不敢約談立委?」蔡明憲表示,尊重媒體採訪自由,但媒體不能凌駕法律,媒體因為報導「台法交流」,國防部軍法司因此調查國防部誰在洩密,並請媒體協助。至於軍法約談媒體是否迫害新聞自由,蔡明憲強調,《憲法》未賦予媒體為第四權,「雖然我不喜歡,但我不干涉軍法局。」
吳明杰表示,「不知道有寫什麼是洩密的東西」、「可能就是寫台法軍事交流,國防部可能認為有洩密」;高凌雲強調,「為什麼我要向軍高檢報告?他們為什麼不跟我們說他們查到什麼?」李志德也表達不知寫什麼,要被軍高檢約談。高凌雲與吳明杰強調,他們並沒有寫洩密的東西,不會應訊。李志德則表示會與律師共同出席。
據國防部人士透露,「對外軍事採購」屬機密,前述三家媒體都報導我即將向法國購買飆風戰機,或是幻象戰機性能提升,拉法葉艦將採購ASTER「紫苑」垂直艦射防空飛彈,提升性能。因此,軍高檢希望這三名記者能協助追查是否有國防部人士洩密。

軍法司長吳泰然、軍法司檢察事務處長王天宇昨前往林郁方辦公室說明。林郁方認為,軍方此舉無異於回到戒嚴時代,嚴重傷害新聞自由。
吳泰然解釋,媒體報導鐽震案涉及我外購武器訊息,為調查軍方內部有無洩密的狀況,才會想請媒體協助調查。吳泰然表示,目前聯絡的三名記者也沒有洩密的嫌疑,不會被列為被告。

《中國時報》等媒體月前披露國防部投資成立鐽震公司,軍高檢認為事涉洩密,昨通知三名記者下周二到案說明。資料照片

《聯合晚報》記者高凌雲
《聯合報》記者李志德

2005/10/30 新聞局調查TVBS的資金結構,新聞局長姚文智並公開表示,如有不法可撤照。
2004/09/08
.中廣換照,新聞局宣稱中廣換照可能附加黨產限期歸還但書。
.後來監院以審查寬嚴不一糾正新聞局,審照過程及行政處分違法。
2002/03/21 《壹週刊》報導國安局密帳,調查局搜索《壹週刊》,查扣16萬餘本雜誌半成品。
2000/10/04
.北檢偵辦劉冠軍洗錢案的洩密案,為追查《中時晚報》刊載三關鍵人筆錄來源,搜索《中晚》及綜合新聞中心主任宋朝欽、社會組長廖嘯龍住處。
.《中晚》提準抗告,法官認為檢方合法,但扣押稿單違反新聞自由。檢方最後以證據不足不起訴偵結。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國防部依《軍備局組織法》成立經營軍火相關買賣的公司,但行政院希望整合國內相關產業,因此決定由中鋼、中華電信等子公司與國防部共同出資,成立「台灣鐽震股份有限公司」,由吳乃仁擔任董事長。國民黨立委質疑鐽震是陳水扁總統為下台所作的布局,並有意與法國進行軍火交易,《中國時報》率先報導此案,引發風暴,國防部長李天羽請辭獲准,蔡明憲接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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