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逞慾未成年 也是受害者

出版時間 2008/04/04

彰化高二女生遭父親性侵,不幸的是獸行被女孩的哥哥看見,哥哥也有樣學樣,傷害妹妹並觸犯法網。嘉義大學輔導與諮商系教授王以仁表示,哥哥性侵妹妹時還未成年,他既是加害人也是受害者,故如何導正其觀念,比刑罰矯正更重要,以避免其行為持續偏差。

王以仁指出,被害女生的哥哥懵懂無知行為,可能影響他對兩性關係的認知,產生不尊重女性等偏差行為,若不導正,日後恐誤己害人。至於被害女生被父兄當洩慾工具,身心受創更嚴重,不但一輩子留下陰影,更可能導致她鬱鬱寡歡、自卑或不信任他人,對人生悲觀。
王以仁建議學校或社工,應積極重建兩兄妹正確性觀念,從旁支持他們。要讓被害女生了解不是自己的錯,幫她走出陰霾。
成大醫院精神科前主治醫師林璇音指出,這類父視多半是社經地位低、生活環境和交友圈狹窄者,夫妻性生活又得不到滿足。她建議有這種狀況者,應該尋求專業醫師協助,或以輔助工具滿足性需求,千萬不要刻意壓抑,或看A片宣洩。
記者張景閎

.長輩或老師應教導孩子懂得保護自己身體。
.睡覺時門窗要關好。
.學會自己洗澡,不讓大人藉機碰觸自己私處。
.師長應多注意孩童舉止有無異常情形。
.萬一身體遭侵犯,應勇敢說出來,可告訴老師或打113全國婦幼保護專線求助。
資料來源:彰化縣警局婦幼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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