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宴合影 揪白吃扒竊婦

出版時間 2008/01/25
吳綉琴被移送時以衣服遮臉不敢示人。陳為坐攝
吳綉琴被移送時以衣服遮臉不敢示人。陳為坐攝

吳女供稱從去年底開始偷遍台中縣市、台北、台南,除婚宴外,新科立委余天投票日前夕舉辦的造勢晚會,她也混入行竊數人得逞。在台中市經商的洪姓男子,一月六日中午在台中市五權西路、文心南路口一家餐廳舉辦娶媳婦喜宴。

台中市第四分局南屯派出所當天下午即接獲數名參加喜宴賓客民眾報案,指稱隨身攜帶的皮包被割破,裡面裝的現金、手機、提款卡、信用卡等財物被偷。
警方根據賓客提供他們以數位相機或攝影機拍下的畫面清查比對,發現一名可疑女子,當天五百多名新人的親友竟無人認識她,且席間她還「大方」地四處走動,甚至和新人及親友合影,相當可疑,警方調閱案發地點附近路口監視器畫面,發現該女子步出餐廳後騎機車離開。
警方根據車號找到車主,追查出騎車的是車主姊姊吳綉琴(四十五歲,苗栗縣人,竊盜、偽造文書前科),遂開始追緝吳女。但吳女警覺性頗高,察覺遭警方盯上後,搬離台中縣大里市原住處,在太平市男友租屋處躲了三天後,昨天下午以為已甩開警察,決定出門前往大雅鄉找友人打麻將解悶,不料才一出門,就被在門外埋伏的警員逮捕。

警方昨押解吳女到其大里市住處起出她竊得被害人信用卡盜刷而得的女性內衣褲、化妝品、作案用刀片及她混入洪家喜宴行竊時穿著的衣褲等。她招認行竊次數「多到自己都記不清了!」還說敢在新人與親友合影時露臉的原因,是為讓他們失去戒心,能更加靠近目標對象,易於下手。警方訊後將她依竊盜罪嫌移送,同時呼籲曾在喜宴或大型集會場合遭竊民眾出面指認。

˙皮包、貴重物品不離身。
˙有陌生人靠近或進電梯等擁擠空間時,慎防「第三隻手」。
˙勿刻意炫耀身上佩戴的名貴戒指、手機及現金。
資料來源:台中市第四分局偵查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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