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拖6公里亡 醉駕駛判無期

出版時間 2008/01/17
肇事車的車頭掛著死者牛仔褲,車門明顯留有求救拍抹血跡。
肇事車的車頭掛著死者牛仔褲,車門明顯留有求救拍抹血跡。

本案是國內歷年來酒駕撞死人遭判刑最重的案例,曾、蘇目前仍遭收押,兩人昨遭押解出庭聆判,蘇看到媒體守候還氣得大罵「幹你娘,拍什麼拍!」死者黃保勳的母親昨則不滿說:「這樣判還有公理嗎?這種人應馬上槍決才能洗清罪孽,否則無法對社會交待!」

這起令人髮指的車禍殺人案,發生在前年六月十六日晚上,男子曾啟文(四十三歲)和女友蘇瑞敏(三十九歲)從中午就和朋友飲酒作樂,連喝四攤後才在晚上十時許由蘇開車返家,但疑因她開車不穩,中途改由曾駕駛。
但同樣爛醉的曾啟文,一開上新竹鳳岡大橋就撞上機車騎士劉興勵,劉受傷倒地,但機車後座乘客黃保勳卻因牛仔褲被車右前葉子板勾住,整個人被掛在轎車右前側旁。
當時曾、蘇不僅未停車救護,也不顧受傷的黃不斷用染血的雙手拍打車門、淒厲呼救,反而加速逃逸企圖甩落黃,途中兩人一度開車返抵住處,但發現黃還勾掛在車旁,又繼續加速狂飆甚至還換手改由蘇開車。
蘇拖行黃經竹港大橋等紅燈時,有目擊者對著兩人大喊:「妳撞到人了」,但兩人繼續狂飆,直到迴轉時黃終於遭甩落路面,當時他已在車門鈑金留下多處求救血手印,身上體無完膚休克死亡。

蘇瑞敏(左)、曾啟文(右)撞死人後酒醒,被關進警局拘留室。資料照片

曾、蘇兩人酒測值高達一點零二、一點零八均超過標準值,但兩人至今仍否認是故意將傷者拖行致死,不過法官根據目擊證人等證詞,依殺人、肇事逃逸等罪重判兩人。

黃保勳被勾掛在汽車右側葉子板上,兩嫌不顧黃拍車門求救,將他拖行6公里致死。

.勿擅動破壞現場,可能的話拍照存證
.盡可能第一時間在現場找人證
.可借他人手機報警,供檢警日後查證
.遇肇事逃逸,先記下車牌
.報警才有保障,私了易遇耍賴、生糾紛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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