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過分了!」詹姓學生向《蘋果》投訴,她原在清心福全台北臨江店擔任正職工作,後因課業問題轉任兼職,但薪資卻只領90元,她在去年12月初已離職。
去年12月中,記者以應徵工讀生為由,隨機抽取30家清心福全加盟店,有11家時薪低於95元,含台北臨江店、濟南店、公館店、萬華中華店、士林文昌店、新竹寶山店、台中大墩店、東山店、嘉義八德店、彰化華山店、高雄復興店,其中高雄復興店時薪僅65元。
清心福全臨江店長翁聖鴻辯稱,可能是算錯,願補足差額。清心福全總公司執行長戴文雄說,總公司要求各加盟店薪資須符合規定,違規將進行評核考量是否續約。工讀生若有薪資問題可反映,電話:(06)2835629。
記者也抽查20家歇腳亭及30家50嵐連鎖茶飲加盟分店,發現歇腳亭台北遼寧店、台中中醫店、新店大豐店、板橋重慶店、中壢站前站、台北健康店、台北重南店、中壢新明店等八家未達95元;50嵐則有桃園南崁店、台中四德店、台中梧棲店、台南富農店等四家時薪未達95元。
歇腳亭總公司聯發國際餐飲執行副總葉心綺說,經查健康店與重南店工讀生時薪都有95元,但確有部分分店工讀生在見習期間未達標準,她會要求各加盟店依法給薪。50嵐公司台南地區營運部總經理馬崇豪與不符規定的加盟分店均表示,除時薪外,另有業績獎金及餐費等補貼,加總後時薪超過95元。
勞委會勞資關係處長黃秋桂表示,《勞基法》規定,時薪不得低於95元,僱主不能以「試用期」為由規避,若未達此基準,勞工可追討不足部分,不過僱主供應的餐點、全勤或營業獎金等,也屬薪資範疇,加總後時薪超過95元即不違法。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執行委員胡孟瑜說:「約有7、8成的連鎖飲料店加盟分店,至今給工讀的時薪不到95元。」他建議,勞工局應處罰違規業者,並將部分罰款撥出作為檢舉獎金,以杜絕店家違法。
1.事前最好簽訂勞動契約
2.切勿讓對方扣留證件
3.薪資須達基本工資,《勞基法》規定,基本時薪95元、日薪760元、月薪1萬7280元
4.無論工作幾天,僱主都須付薪,否則即違法
勞委會諮詢專線 0800-21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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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 (04)22289111轉 勞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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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上述單位、《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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