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官偷睫毛膏

出版時間 2007/12/25
教育部專門委員曾文昌涉嫌偷竊睫毛膏,但他堅稱是酒後引起的結帳誤會。資料照片
教育部專門委員曾文昌涉嫌偷竊睫毛膏,但他堅稱是酒後引起的結帳誤會。資料照片

涉案官員曾文昌(48歲)是教育部大陸事務小組專門委員,負責兩岸文教交流、台商學校等業務。教育部昨天獲悉後已經將全案轉交政風處調查,並指案件尚在調查中,不便發表評論。
但有教育部內部官員透露,曾文昌公務員生涯順利,發生偷竊事件肯定影響仕途。也有官員直言:「幹到專門委員了,怎麼會貪這種小錢,還找立委助理關說,影響教育部形象?」
大葉大學教育專業發展研究所教授黃德祥痛批:「這樣的行為實在不恰當!」認為曾文昌應公開道歉並請求原諒。

警方調查,上周二(18日)凌晨零時許,曾文昌在台北市信義路招待日本外賓後,到附近一家7-ELEVEn超商買啤酒。據超商店長表示,曾文昌提著一個暗紅色手提紙袋,並提著店內購物籃選購商品。
店長形容曾文昌西裝筆挺,卻駐足女性化妝品陳列架前,因此多看了他幾眼,竟看到他將一支295元睫毛膏放進他的紙袋,手提籃內則放了六瓶啤酒,他走到櫃檯,只將提籃內的啤酒交店員結帳後離去。
店長見曾文昌沒有拿出睫毛膏結帳追出詢問:「還有沒有東西需要結帳?」他竟回答:「沒有!」這時店門外剛好有巡邏警員前來簽巡邏箱,店長即時向警員報案指他偷竊,在警員陪同下,由店員檢查他的紙袋,店長則拿出貨品存量表,證實商品架上少了一支睫毛膏。
店員同時在曾文昌紙袋中找到睫毛膏,警員隨即將他帶回警局偵辦。警方表示,曾嫌被捕後堅稱當時喝了酒,錯將睫毛膏放到自己紙袋內,還說是店員忘記幫他結帳。店長聽聞直呼:「真是做賊的喊抓賊!」偷東西還把錯賴在店員身上。

店員在曾文昌的紙袋找到未結帳的睫毛膏(圖為同款睫毛膏)後,曾文昌連忙向警員與店長解釋。

店長怒氣沖沖指稱,曾文昌還找來一名自稱是林正二國會辦公室主任的男子向警方關說,希望警方及店家當成「誤會」。曾文昌上周五、六連續兩天,拿「諒解書」到超商找店長簽字,要求以「結帳誤會」處理。
《蘋果》昨到教育部找曾文昌求證,但教育部表示他昨天請假,後來他接受《蘋果》電話訪問時,辯稱當天拿了很多提袋,因買了許多日用品沒法拿,便先將商品放入自己提袋內,他提到櫃檯結帳,因酒後頭昏腦脹,搞不清楚是否有東西沒結帳,也忘了為何購買睫毛膏。
曾文昌也否認找立委關說,他強調當時手機根本沒電,「連家人都沒辦法聯絡,怎麼可能找人關說?」
而親民黨籍立委林正二的國會辦公室主任昨拒絕具名說:「我沒有處理,委員有問我這件事,但我根本不知情,絕對不是我。」並希望相關指控能指名道姓,這沒什麼好騙人的。

曾文昌堅稱喝醉酒導致誤會,經酒測後發覺酒測值僅0.17,警員說:「酒醉程度絕沒到意識渾沌偷東西地步。」
曾文昌強調此事只是個人結帳疏忽,請外界不要跟他公務員身分扯在一起,他指那晚在超商結帳時還付一千多元,絕非故意不付那300元不到物品。
店長則氣憤地說,他開店十多年看過很多小偷,也常有遊民到店裡偷東西,他大都會網開一面,但曾文昌卻是有錢還要偷東西,以為喝醉酒什麼事情都可以做,實在讓人無法忍受。

教育部專門委員曾文昌到超商購物時,趁機將睫毛膏放入自己紙袋內,被超商店長發現。

曾文昌僅將提籃內的啤酒交給店員結帳,隨即離去。

店長見曾文昌未拿出睫毛膏結帳,追出店外向巡簽警員報案。

警員陪同曾文昌回超商,店員檢查他的紙袋時,找出睫毛膏,店長查閱貨品存量表後,確認店內少了一支睫毛膏。

曾文昌被帶回警局偵訊時,一名自稱立委林正二助理的男子出面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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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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