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車將稱為「速人」,交部明年提出修正案。廖瑞祥攝
交通部運研所自行車管理評估出爐,近日已呈報交通部部務會報審查通過,初步敲定將自行車定位為「速人」。交通部運研所長黃德治表示,目前擬在人行道上做自行車的限速規定,速度應不得超過二十五公里,視各路段和人潮情況不同而定,若遇到不允許的路段,例如人滿為患時,就應比照行人的移動方式,下車推行,或是禁止通行。但自行車沒有速度儀表設備,難辨認速度,執行問題仍須討論。
另外,交通部傾向不強制騎自行車要戴安全帽,因沒有數據顯示騎自行車戴安全帽肇事率和死亡率低,但中小學將宣導騎自行車要戴安全帽,並希望學校配合鼓勵執行。交通部司長尹承蓬表示,國外大多不強制自行車騎士戴安全帽,除非是像歐洲等先進國家,就會規定市區可不戴、會超速的郊區就得戴安全帽,採一定年齡以下或一定速限以上強制攜帶。
但台北市交通局長羅孝賢指出,自行車應以「車」的概念來看待,而非當人處理。北市目前政策是在空間許可的情形下應開設自行車專用道,「有區隔比較好」。
綠黨綠色交通支黨部召集人徐文彥指出,若要推廣自行車當成通勤工具,有其他更重要的配套,包括停車空間、設置專用陸橋等。自行車愛好者李育豪認為,這樣的政策「有和沒有一樣」,現況就是自行車視情況騎上人行道或慢車道。
規範對象:自行車
名稱由來:有雙輪代步、速度較快的行人
上路時程:預計明年提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則》修正草案,增訂速人相關規範
規範內容:
˙不會有專有路權或專用道
˙與車輛、行人共享有限空間
˙自行車騎上人行道,速度擬定在時速25公里以下,人潮過多特定路段可能須下車推行
˙將不強制戴安全帽,但將宣導中小學生應戴安全帽
資料來源: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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