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人變欺人 生命線逼員工捐薪

出版時間 2007/10/21
社工游雅惠控訴被台北縣生命線協會迫捐薪水,既不合理也不合法。蘇恩民攝
社工游雅惠控訴被台北縣生命線協會迫捐薪水,既不合理也不合法。蘇恩民攝

生命線在全國共有23個分會,民眾只要直撥1995,就可與社工、志工對話,每年服務心靈創傷、有意自殺的民眾超過十萬人次。針對此事,北縣社會局社工課長黃淑惠說:「已要求協會補助款須專款專用、實報實銷,不得強迫社工捐款。」聯合勸募審查稽核部組長許鳳雅也說:「如果屬實,不但會追回補助款,也不排除移送法辦。」

律師王怡惠則認為,以非自願捐款的方式,變相挪用補助款,可能涉及侵占或詐欺等罪責。依《刑法》規定,兩罪都可處五年以下徒刑。
生命線協會去年度執行聯合勸募協會委託的「自殺高危險群暨生活壓力調適支持關懷團體」計劃,並聘僱社工杜采蓉負責,但杜采蓉每月領到的薪水只有2萬5千至2萬8千元,遠低於補助額度,幾個月來共少領了3萬8千2百元。
據了解,生命線主任楊曉青去年曾告訴杜,年終時會以獎金名義發放差額,但後來卻要杜把差額捐給協會,還威脅杜若不簽字,這筆錢就當作遣散費,杜只好含淚簽字。已於今年八月離職的杜采蓉,不否認被迫捐款,但不願詳述經過,《蘋果》記者查詢協會網站,發現杜確曾於去年12月底,捐出3萬8千2百元。
另名社工游雅惠,今年七月進入北縣生命線擔任社工,負責內政部兒童局委託、北縣社會局主辦的「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計畫」。游表示,內政部補助的社工月薪是3萬2千元,她任職三個月共少領約1萬5千元後,曾向上級詢問,也被要求把差額損給協會,她拒絕簽字就被開除。

台北縣生命線協會理事長王炳勝坦承要社工捐薪水,但堅稱是權宜之計、並未違法。

北縣生命線協會理事長王炳勝,坦承要社工捐款,但強調未涉及不法,他說:「協會還要負擔社工的勞健保及獎金,只好先按月扣除3至5千元,事後再以獎金發出,並請社工配合簽字捐出差額。」
一名不願具名的社福團體社工主管表示,這種做法其實在社福界時常可見,社福團體遇到補助款與實際給薪有差距時,大多會柔性勸導社工配合,大部分社工也都會勉為其難地配合,「但確實不是誠實的做法!」
兒福聯盟執行長王育敏則憂心,社工突然被解僱,將影響案主權益。而王的憂心果然成真,因為《蘋果》向王炳勝查證時,王就說:「承辦相關計劃若還要額外付出成本,將考慮不再承接類似計劃。」

創設時間:1988/12/04
理事長:王炳勝
服務人數:領薪社工:2人 無薪志工:約140人
業務項目:
˙志工24小時接聽1995專線,幫助心靈受創民眾,減少自殺悲劇發生
˙受政府或機構委託辦理自殺防治、弱勢關懷計劃
經費來源:地檢署緩起訴捐款、政府補助款、理監事贊助、民眾或其他社福機構捐款
資料來源:北縣生命線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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