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電腦業的鍾劍橋受訪氣憤說:「大坪數住戶以多數暴力圍毆我這小坪數住戶,法院還說打得好。」他已另告管委會要求交還不當得利的管理費。社區總幹事張梅雀指出,住戶大會決議以戶為分攤管理費的單位,是因每戶享用公共空間、清潔服務等相同,但如此計算後小坪數要繳的不只一千元,所以才改以一千元起算。
鍾是在一年多前開始拖欠管理費,被管委會控告。鍾表示,他在該社區有間十坪多的套房,原管理費六百三十五元,四年前管委會以經費不足為由,在住戶大會提案通過管理費以一千元起跳,因此他每月要多繳將近四百元。
鍾深認為社區經費不夠,卻只有小坪數住戶的管理費調漲,中、大坪數的管理費本來就超過一千元,因此不必多繳。鍾說:「我不是有錢人,但每年捐款給慈善基金和醫院約五千元,管理費不合理調漲每年共約五千元,我多繳了管理費就沒錢捐款,你說我心不心疼?」
總幹事張梅雀表示,社區有一百多戶,其中十坪多的有三十九戶,其他是二十多坪到四十多坪的中、大坪數,四年前管委會因經費不足提議調整管理費,「所有住戶只有鍾劍橋拒繳,還在布告欄上寫管理費是髒錢,管委會很頭痛,他那間小套房平常都沒人住,曾建議他乾脆賣掉或租人,免得負擔管理費,他卻不肯。」
法官認為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各社區管理費由住戶大會決議,住戶都該遵守,日前判鍾敗訴。另外,資深法官鄭麗燕指出,住戶若拒繳管理費,管委會甚至可透過訴訟法拍住戶房子。
2007/04
中縣日光郡社區後期住戶8人否認管委會合法性,拒繳管理費4000元,台中地院判須繳。
2006/09
北市發現之旅社區住戶詹昭明,認為管委會不整理他住處旁山坡地,拒繳管理費2萬多元,台北地院判詹敗訴。
2005/09
藝人溫翠蘋認為基隆麗景天下管委會未盡職維護電梯等,拒繳2萬多元管理費,被假扣押戶頭,溫繳款搬家。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