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小姐拿出飛羚快遞深圳服務站給她的收據影本,包裹是7月4日(小圖)寄出,至今都沒消息。
康小姐表示,7月她在網路向中國廠商批貨,買3件衣服,含運費付了約3890元台幣,廠商7月4日透過中國深圳市羅湖區的飛羚快遞深圳服務站,將包裹寄來台灣。正常來說,最晚3天可收到,但過了十幾天仍無下文,她打電話向飛羚快遞台北服務站詢問,卻得到包裹遺失的消息。
康小姐上網使用飛羚快遞網站的包裹追蹤功能,發現網站清楚標示,7月4日她的包裹從飛羚快遞深圳服務站送出,隔天7月5日到桃園管理中心,當天再轉到一名「大誠萬華小梁」工作人員手中,但接下來便一片空白。
康小姐向飛羚快遞台灣總公司反映,對方表示是在深圳弄丟的,「要我自己跟深圳飛羚聯絡。」但她打國際電話到深圳,對方又說是台北弄丟的,要她找台北負責,兩邊互踢皮球。「一下要我找中國負責,中國那邊又叫我向台北索賠,太離譜了。」她氣憤地說,飛羚網站寫得清清楚楚,包裹是在台北遺失,業者還不處理。
飛羚快遞遭投訴,寄丟物品卻不賠償。
記者去電飛羚快遞台灣總公司,客服表示,台灣總公司與中國深圳服務站,同屬一家公司、同一個老闆。但對於寄丟康小姐包裹,飛羚快遞台灣總公司老闆娘表示:「東西是不是在台北不見,我不清楚,運輸過程網路上已很清楚啦!」記者質疑飛羚網站顯示在台北遺失,老闆娘則不耐煩地說:「我不願意賠她(指康小姐)」、「我要跟她打官司。」
消基會董事長程仁宏表示,康小姐自行花錢及運費買衣服委請廠商寄來,由於運費是她支付,她可向飛羚快遞及衣服廠商,要求全額賠償。律師楊宗儒也說,康小姐可依網路上的包裹運送追蹤清單及收據等文件,向飛羚快遞提出損害賠償。
◎保存好收據、發票等單據
◎調閱包裹傳遞過程之時間、地點
◎要求業者提出損壞程度或遺失原因
◎向業者提出賠償或解決方案
◎遇業者推卸責任,可向各地消保官,電話:1950、或消基會:(02)27001234申訴
資料來源:消基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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