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女認綑屍棄置 美師兩度飭回

出版時間 2007/09/20
菲女認綑屍棄置 美師兩度飭回

始終否認涉案的David,昨凌晨因無直接罪證被飭回,下午再度應訊後,晚上仍獲釋,他面對媒體詢問頻以「NO(不是)」、「I don’t know anything(我什麼都不知道)」回應。邱美雲丈夫姚國輝昨上午得知David首度遭飭回,激動地說:「氣死我了!」並說女兒告訴他:「媽媽來看我,還跟我說了好多的話。」話到激動時數度哽咽。昨晚David二度獲飭回後,記者聯繫不上家屬,不知其回應。
Armia供稱,她在台工作證到期非法居留並與David同居,因在菲律賓有四個小孩要扶養,平時在PUB打工,也透過邱女仲介兼差教英文。不料今年七月失業,在經濟壓力下起意劫財,本月十二日晚上七時,誘約邱女到她重建路租住處。

檢警調查,Armia當時在廚房切菜,兩人談話起口角,邱女罵她不守時脾氣壞,還打她後腦,她轉身持刀朝邱女胸口亂刺後掐脖子,邱女重傷退到客廳,Armia在邱女斷氣前問出提款卡密碼。
之後Armia將邱女屍體坐姿靠牆,綑住雙腳後向上抬起,屍身被對折、頭腳併攏再綁緊,雙手則拉到臀腿位置另行綁牢,最後抱入衣櫃上鎖,Armia為了滅跡,買鹽酸清洗現場、噴香水。她的男友David在補習班上課,不知女友殺人。

隔天Armia持死者提款卡盜領約一萬元,並購買大塑膠袋將屍體包裹八層,防屍水外流,再放回衣櫃上鎖。十四日Armia到武廟路看屋下定欲搬家,發現有部二輪拖車,帶回綁在機車後,以機車拖行將袋屍載到高雄市鹽埕街丟棄。
因Armia堅稱獨力犯案,檢警曾懷疑她個頭小,殺人未受傷且自行運屍、棄屍並不容易,懷疑David是共犯,且屍體放在衣櫃三天,應有屍臭,但David供稱案發及棄屍當晚他都在補習班教課,下課後跑去PUB喝酒到凌晨,回家時酒醉,加上鼻子不好,沒聞到屍臭味,檢警經查發現,他確有不在場證明。

檢方表示,David雖飭回,但專案小組已在他球鞋上採到疑似血跡斑點,並剪下他的指甲化驗是否有死者的皮屑,還調閱案發大樓監視錄影帶解讀,但警方鑑識報告尚未完成,且回覆監視器影帶「讀不出來」,涉案疑點迄無進展。
死者家屬不信Armia一人行兇,昨質疑她無法獨自將屍體對折,且命案現場大樓管理員也說目擊邱美雲與David及Armia一起上樓,但檢方表示,Armia在偵訊時曾模擬如何綑屍對折,她氣力頗大,警員被「折」到痛得大叫,模擬吻合屍身跡證等細節,而管理員經查已改口稱「不記得是哪一天看到」。

Armia(右圖)接受長時間偵訊後,終於坦承為錢殺人,昨天已被收押(左圖)。資料照片

鞋上疑有血跡斑點

David租住處有死者血跡。
.檢方:Armia坦承在租住處行兇,同居男友David經查當時在外上課。
菲女Armia較死者矮,怎可能刺傷死者心臟位置。
.檢方:Armia預謀殺人,瞬間下手,死者猝不及防。
Armia瘦小,不可能獨自綑屍並棄屍。
.檢方:Armia力氣大,且她模擬綑屍及說明裹屍棄屍,都與現場跡證吻合。
大樓管理員目擊案發當晚David、Armia與死者搭電梯到David租屋處。
.檢方:警方查證時,管理員改口不確定看到3人同搭電梯是哪一天。
David若不知情,為何在案發隔天就搬家。
.檢方:David說,因房東有意漲房租,在8月就看過武廟路房屋,因此Armia 9月14日說要搬家,他也不覺得奇怪。
邱美雲屍體在David租屋處放了兩天,David怎可能不知情。
.檢方:David應訊時表示沒聞到;Armia也說,David不是上班就是喝酒,回到家經常醉醺醺,加上她清洗乾淨還噴香水,應該聞不到。
資料來源:死者家屬、高市議員陳玫娟、高雄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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