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在長住之旅的屏東潮州站表示,國際賽在台灣舉行,奧會模式僅限於主辦單位和參賽隊伍,觀眾唱國歌、拿國旗不該被禁止。聽了這番話,再對照馬英九台北市長任內的種種打壓國旗之做法,還真是諷刺。
所謂的「奧會模式」?是台灣在1971年被逐出聯合國後,也為國際奧會所拒,經過十年奔走,終在1981年以「中華台北奧林匹克委員會」的名義重新加入國際奧會,使用我們所熟知的會旗,並以此身分加入各單項運動協會。因此,台灣必須遵守與國際奧會間的各種協議,此效力及於該賽會有關的比賽、會場、選手村、大會人員、住宿的場所以及相關文件、資料等等。因此,我國國旗並非會旗,不得出現在上述場合上。
原則上,觀眾席與觀眾本身不受限於「奧會模式」,但也有例外,亞特蘭大奧運、雪梨奧運在中國的小動作運作下,其比賽門票背面,皆有禁止觀眾攜帶參賽代表團隊以外旗幟入場之規定。不過在台灣,率先將「奧會模式」無限上綱的,正是馬英九。
2001年在台北市舉行的亞洲盃女子足球賽,馬英九轄下的警察居然用粗暴的手段取締中華民國國旗,並將旗桿折斷,而馬英九辯稱這是依奧會模式辦理。中華奧會秘書長陳國儀立刻戳破馬英九的謊言,直稱「奧會模式」效力只適用競賽場地內,並不能延伸至觀眾席上。2005年11月,台北市協辦的亞洲花式滑冰錦標賽,有民眾攜國旗入場,為工作人員拒絕入場,事後,北市府又把責任推給奧會模式。
也是該月,同樣在小巨蛋舉行的亞洲青年柔道錦標賽,有觀眾暗藏國旗進場,在台北市長馬英九致辭完畢後,民眾當著馬英九的面揮舞國旗,立刻被保全人員制止,並奪下國旗,馬英九立刻撇清關係,表示市府只提供場地,並非辦理單位,還譏笑民眾:「下次要亮旗時要亮正的,不要拿反了,以免收到反效果。」
同樣是2005年11月,在松山菸廠廣場舉辦賽車比賽「金卡納(GYMKHANA)大獎賽」,北市府再度以奧會模式自我矮化,然而,賽車並非奧運比賽項目,金卡納大獎賽本身也是充滿濃厚商業氣息的賽事,難道也適用奧會模式?
要參選「中華民國」總統的馬英九,在公職任內卻打壓中華民國國旗,這是一件相當弔詭的事。面對外界的質疑,馬英九不免左支右絀;也公開宣示,馬英九市長任內,從未「下令」警察禁止民眾帶國旗進球場為台灣隊加油,並揚言控告媒體的不友善報導。
這跟打人的不是國旗而是「旗桿」一樣,都是一種文字遊戲罷了。希望這位「中華民國」總統參選人,可以誠實地面對自己的過去,因為發生過的事,永遠都不會再改變了。
作者為台灣師範大學歷史所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