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官:試車出事 業者有責

出版時間 2007/09/02
白色小客車慘遭牙醫趙本德駕車衝撞,右前車頭內凹變形。
黃仲明攝
白色小客車慘遭牙醫趙本德駕車衝撞,右前車頭內凹變形。 黃仲明攝

【塗豐駿、羅凡勇、黃霖煙╱台北報導】新店發生試駕車禍一死四傷意外,國內一般車商表示,消費者試駕時,車商通常會要求出示駕照,並簽下肇事要負責的文件即可;至於試駕路段並無明確規範。而部分高價進口車商則會將客人載至車少安全路段,才讓消費者試駕。
北縣消保官何瑞富表示,若民眾對新車不了解,業者要求簽下試車文件是有意卸責,何並認為若發生意外,業者和駕駛都要責任。

NISSAN松江營業所葉姓業務員指出,該公司試車前會要求民眾出示駕照,並填寫試乘權益書,公司的試駕規範中,則要求民眾和業務員一同檢查車內外狀況,也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依照既定路線試駕,過程中若發生車禍或撞傷人意外,肇事責任由駕駛負責。
HONDA新莊展示中心江姓業務員則說,一般提供試車服務前,多會要求消費者填試車申請書,也會規範行駛特定道路;部分民眾若有特殊需求,如希望開車到府或夜間試車等,業務員會和主管商榷,若範圍可容許會儘量配合並加派人手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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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W敦南展示中心不具名業務員表示,若有民眾要求試駕都會先篩選,以確定其購買意願,及是否對車款有相當程度認識,才會預約試乘或試駕服務,而試駕前也會檢查購車客人駕照,全程由業務員陪同,甚至將客人載至較安全路段才進行試駕,若發生意外或違規,責任由駕駛人承擔。
消保官何瑞富說,一般民眾對新車車況並不了解,車廠要求試駕者填寫定型化契約,違反公平原則,企圖逃避責任,屬於無效條款,即使發生意外,業者也要一併負責。
此外,何瑞富也認同高檔車試駕的前置作業,「嚴謹的程序才能避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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