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非經農委會驗證的農產品,將不可標「農委會輔導」字樣。圖為經驗證的有機農產品。資料照片
【鄭智仁╱台北報導】有農委會或所屬機關掛保證的農產品,銷售量常因此倍增,但已流於浮濫,農委會決定正式列管,未來若要打上「農委會輔導」相關字樣,一定要符合相關條件,否則將可處3萬至15萬元罰鍰。
農委會科技處處長黃子彬說,過去接受補助的農民團體,產品要打上「農委會輔導」字樣,方便預算查核,但長期下來太過浮濫。有官員透露,有農民僅去電詢問或參加講習2小時,也打上「農委會指導」,消費者根本搞不清楚。
農委會指既要替農產品掛保證,就要負責到底;上周主管會報通過《農產品及其加工品以行政院農委會或所屬機關名義為標示管理規範草案》,最快1周內可公告施行。
未來須是農委會科技研發成果授權、通過相關驗證或經全程參與輔導的產品,才可打上「農委會輔導」字樣;違者將依《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處3萬至15萬元罰鍰,且可按次處罰。雲林縣虎尾農會總幹事林景堂說,有農委會掛保證,當然賣較好,列管可避免濫竽充數,對真正努力的農民較公平。
即起免費看《蘋果新聞網》 歡迎分享
在APP內訂閱 看新聞無廣告 按此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