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已是台灣人民人身安全的大威脅。警察雷厲風行取締酒駕,不苟且徇私,本應受到獎勵喝采。但是高雄市努力執法的交警,非但沒有受到鼓勵,反而因為得罪關說的惡霸議員,兩次受到懲戒,現在又遭檢察官以縱放人犯起訴,弄不好連飯碗都難保。
我們的各級議會認真問政者不乏其人,但是正事不做的土豪劣紳,更不是少數。他們平日包娼包賭,在鄉里作威作福,遇到樁腳選民出事了,就會到政府衙門關切施壓,要求執法部門大事化小,草草放人。
高雄交警在抓酒駕時,六親不認,不但拒絕關說,還把妨害公務的酒醉議員扣上手銬。如此秉公處理的警察堪為楷模,理當受到獎賞。但是高雄市警局非但沒有給予鼓勵,反而在議會壓力下,對相關人員施以懲罰,市長陳菊也不問是非,一味向市議會道歉。
有這樣縮頭縮腦的警察局長和市長,警察幹嘛認真幹呢?
乾脆平常便宜行事,有事矇混過關就算了。
這年頭警察在社會形象低劣,基層警察本身固然有責任,上級更是責無旁貸。上級如果在關鍵時候力挺盡責同仁,警察在執勤時就不致畏首畏尾。否則高層接受惡勢力關說,下層縱放嫌犯,百姓哪有可能尊敬警察。
提升警察形象,我們先要保護好的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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