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心論空中轉診

出版時間 2007/07/24
採民航定期班機執行轉診,可提高醫療安全性。圖為澎湖早產兒甘宜貞(保溫箱中)日前由母親(右二)及醫護陪同,搭軍機轉送台北三總救治。資料照片
採民航定期班機執行轉診,可提高醫療安全性。圖為澎湖早產兒甘宜貞(保溫箱中)日前由母親(右二)及醫護陪同,搭軍機轉送台北三總救治。資料照片

相較之下,台灣尚有許多醫療偏遠地區醫療資源遠落後澎湖,緊急醫療救護體系也因陋就簡,比如說南投縣截至目前尚無區域級醫院,許多地區雖說救護車可到,但耗時為澎湖搭機來台數倍,政府可有補助呢?誰來同情呢?緊急醫療體系在考慮轉院時,應以區域內為原則,跳脫醫院之體系。否則,馬偕醫院台東分院無法醫療之病患申請送馬偕醫院台北總院;慈濟醫院大林分院無法醫療之病患申請送慈濟醫院花蓮總院,豈不都應該以「醫療人權」之理由被核准。

民國90年11月30日,空中警察隊編號AP-20直升機執行醫療轉送任務,自台東飛往台北,途經蘇澳港,因天候因素迫降時,墜地重創,機組人員、護士及隨行家屬幸僅受輕傷,但病患送醫不治死亡。歷史為鑑,辛苦建立之審核機制和區域轉診制度不容被破壞與踐踏,否則難保悲劇不會重演。
如果決定要由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將甘小妹妹轉送至台北三軍總醫院,以個人多年來從事於空中轉診醫療之實務經驗,最好且經濟之轉送方式為民航定期班機配合有空中醫療轉送經驗之醫療團隊來安排轉送。
理由有四點:一、安全性最高。轉送之安全性不是只有考慮病患之安全,尚須兼顧機組人員、護送之醫護人員、緊急救護員及隨行家屬之安全,故家屬宣稱願冒一切危險,這句話是不對的,因直升機事故非死即傷,救護直升機事故率是一般直升機的六倍。民航定期班機是所有用於空中醫療轉診飛行器中,單位飛行時間及距離下失事率最低者,故應為最佳選擇。

早產兒甘宜貞(圖)上機前安穩睡在保溫箱中。資料照片

文獻上認為超過兩百公里之醫療轉送宜用飛機(定翼機)而不建議採用直升機(旋翼機)。二、醫療狀況最佳。經歷過直升機醫療轉送之醫護人員都知道,醫護人員在直升機飛行中產生噪音、震動與侷促的空間下,是很難有所作為的。直升機之特性,最適合快速外傷搶救「打帶跑」之送醫模式,不適合此計劃性轉送。三、轉送品質最佳。飛機飛行速度快且有艙壓,以短程航線飛行高度約三至四千公尺,機艙內壓力可維持相當地面之大氣壓力,最適宜用為心肺功能不佳病患之轉送。四、最經濟。估計全部費用十萬元以內。
「醫療人權」考量不能無限上綱,政府應是提供最基本足夠之醫療需求,並不限制個人追求心目中最佳醫療方式。醫療品質是無上限的,無所限制而無止境之追求,將產生無法負荷的代價。衷心期盼專業回歸專業,使空中緊急醫療體系能正常發展。

作者為台灣外傷醫學會理事、台中童綜合醫院急診部主任

即起免費看《蘋果新聞網》 歡迎分享

在APP內訂閱 看新聞無廣告 按此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