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十九歲的阿凱,剛升上大學二年級,因為長相不帥、也不夠高,高中起就沒什麼女人緣,曾主動追求過幾個女同學,都沒好結果,這個暑假決定擺脫處男之身,上聊天室找人聊天。
讓人意外的是,聊天室有許多漂亮妹妹缺錢想找人援交的訊息,因為害怕被騙,遲遲不敢嘗試。有一天,我用「好想找人愛愛」暱稱上聊天室,一名女網友找我聊天,她表示可出來見面,反問陪我出來有什麼好處。
我以為對方是援交妹,大膽回答說:「跟我愛愛我就給你三千元。」雙方約好當晚七時見面,我的心情特別緊張,以為是擺脫處男的時候,到了約定時間,我先躲附近觀察,發現女網友甜美可愛,應不會是詐騙集團,便鼓起勇氣上前相認。我正盤算著該去哪裡玩,女網友竟拿出證件表明警察身分,要求我回警局作筆錄,我嚇得差點尿褲子,才知自己違法。
記者張嘉文採訪整理
阿凱與女網友在聊天室提及援交訊息,不料見面後,女網友竟表明警察身分將他逮捕。
台北縣新店警分局偵查隊表示,在網路散播引誘、暗示或媒介有關的援交訊息,不管是嫖客或援交妹,都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千萬別因一時好奇而嘗試,以免誤觸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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